【台灣醒報記者邱慕天綜合報導】法國爭議媒體《查理週刊》遭持槍歹徒大屠殺,象徵不屈服暴力的「我是查理」標語在西方世界風行;然而美國報界龍頭《紐約時報》的主筆大衛.布魯克斯8日撰文,認為諷刺畫刊《查理週刊》所象徵的是孩子氣的意識型態,美國法律其實並不尊重自己國家的「查理們」;並強調,學會在法律上容忍冒犯自己的言論,用文化素養去篩選言論高下才是一種文明。
「罵法國伊斯蘭恐怖份子的信仰,就是英雄;但若是冒犯自己信仰?絕不可容忍!」在8日刊登於《紐時》的〈我不是查理週刊〉一文中,布魯克斯表示,《查理週刊》的作家們被人們封為言論自由的殉道者,背後展現的是西方人「寬以律己」的雙重標準。
他說:「面對現實吧,如果他們過去20年試著在美國大學校園出版諷刺報刊,只要不到半分鐘,師生團體就會以『散播仇恨言論』把他們罵到臭頭。校務單位會讓他們斷炊、關門大吉。」
布魯克斯舉例,之前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一位教授因為發表天主教對同性戀的立場而遭解聘;堪薩斯大學教授批判美國步槍協會的推特,則為自己招致停職處分;范德堡大學的一個基督教社團,也因為堅持社長必須是基督徒,被學校解散。
他將矛頭指向美國國內,直指「查理」損人性格的黑色幽默,不過是小屁孩(puerile)的「挑釁權威」(épater la bourgeoisie),但是當人們長大了,就會尊重人及自重。
布魯克斯結論表示,諷刺與挖苦文化,有它扮演社會良心的時候,有時也暴露基要主義者的自大無知;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有高雅的「大人」餐桌,也會有粗鄙沒文化的小孩桌,法律盡可能該容忍他們,他們卻不都能得到社會的尊敬。
現年53歲的布魯克斯只有芝加哥大學的學士學歷,卻靠著質精量多、有公共知識份子影響力的社論,得在杜克大學、耶魯大學等名校人社學院授課。他這番傳播社會倫理的專欄也動見觀瞻,兩天來吸引將近1400則迴響。
不少讀者展現了高明的回應。dcl、gemli、P Catalano等代表性的網友指出,美國的問題是不少媒體照酸基督教、摩門教,卻將諷刺伊斯蘭教的內容視為敏感而自我閹割,這才是「雙重標準」。此外,言論自由的權利同時意味著負責,這表示社會或是法律將對超過尺度的言論究責,但無論如何,不應該是「處死」,不論是由國家公決,或是由一群持槍的國際組織極端份子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