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障女監事名額 恐成另類歧視

范捷茵 2014/12/14 22:33 點閱 3076 次
德國明令保障女性監事名額,但後續恐面對企業出走、另類歧視等挑戰。(photo by Wikipedia)
德國明令保障女性監事名額,但後續恐面對企業出走、另類歧視等挑戰。(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綜合報導】拉抬女權,好意成惡法!德國跟隨歐洲其他國家的腳步,立法明文保障女性的監事名額需達30%,不只國內企業高聲反對,聯合內閣裡也出現反彈聲浪,基民黨聯合議會黨團領袖考德爾甚至要女性「停止哀哀叫」,讓總理梅克爾罕見地公開道歉。

德國日前經過內閣協商後,拍板定案法定女性的監事比例,規定在2016年前,讓108家大型上市公司女性監事達到30%以上,而3500家中小型企業則必須自訂目標,提高管理階層的女性人數。

《華爾街日報》指出,雖然德國總理、國防部長都是女性出身,但德國重要股市指標「法蘭克福指數(DAX)」30家公司中,執行董事與非常務董事的女性比例僅在6%與22%。主導法案的家庭大臣史維斯格認為,該法條能在本質上改變德國文化,讓男、女性實質上更平等。

【反對聲浪強大】
法令規定若公司不能在2016年前找到替補的女監事,必須保持職位空缺,導致許多企業連聲撻伐,認為一旦設定保障名額,選才時必須關注性別而非能力,尤其是女性從業者較少的礦業、工程、營建業。

而聯合內閣裡也出現反對聲浪,如德國青年聯盟巴伐利亞主席指出,許多監事會的成員早已垂垂老矣,現在許多年輕女性已在公司位居高職,極可能是未來接班人,根本不需要這樣的立法支持。聯合議會黨團主席考德爾甚至要求女性「別再抱怨」,指責主導法案的史維斯格是「愛哭鬼」,讓梅克爾罕見地為同黨內閣道歉。

【實際落實更困難】
「如果這條法律讓男性不爽,那麼有問題的不是法律,而是那群有意見的男人。」支持法案的副總理、社民黨黨魁嘉布瑞爾指出,德國勞動市場有43%是女性,每年女大畢業生更占總數53%,但德國前200大企業中,女性占監事席次僅15%,執行董事更僅4%。

根據官方統計,若要符合30%的標準,只需新增170位女性監事,但《經濟學人》指出,監事除了「有資格」也要「適任」,過去挪威實施保障名額制度時,上百家企業不是選擇人事重整,而是寧可遠走高飛。而挪威女性高階主管人數在法領實施後,從2%上升至6%,鄰國丹麥沒有實施保障制度,卻能達到相同目標。

再者,過去曾有實施育嬰假後,反而讓許多企業不願意雇用女性的例子,因此在性別文化尚未改變前,設定董監事保障名額恐讓女性更遭受職場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