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綜合報導】憤怒、不滿等「負向情緒」,未必對工作表現有害。「對『受雇者』而言,有時出現負面情緒,反而能為工作成果加分。」利物浦大學管理學副教授德克林德包姆解釋,以憤怒情緒為例,由於職場上常會遭遇上司不公平對待,這時候若能適度表達憤怒,可避免未來再發生同樣的狀況。
一般認為,採正向情緒面對工作,有助提升效率及表現,包括英國貴族名校之一威靈頓中學每週必修的「幸福課程」,及美國哈佛大學的「正向心理學」通識課,都在傳達無論在學或進入職場,唯有正向思考,才有助解決問題的觀念。但英國利物浦大學團隊發表於《人類關係》期刊的研究,卻顛覆了「正向思考帶來正面結果」的思維。
林德包姆分析,老是保持正向情緒,可能因此營造出「自滿」的假象,對個人工作產值未必能帶來幫助。而對團體而言,在面臨重要決策時,團隊成員在保持負向情緒的狀態下,較能提出反對意見,引發較多內部討論,避免「一言堂」的狀況而影響團隊工作成果。
由於受雇者對工作的滿意度或「幸福感」,多來自對職位或報酬的滿足,卻往往就此扼殺上進的動機,因此林德包姆建議,「有心往上爬」的受雇者在工作時,仍應適度保持憤怒、不滿等負向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