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加工早有 學者憂圖利中國

方家敏 2014/06/26 13:12 點閱 2534 次
經開放過後中國的花生就能搖身一變成為MIT的花生醬、花生油,若經課稅後又得以銷回台灣。(photo by維基百科)
經開放過後中國的花生就能搖身一變成為MIT的花生醬、花生油,若經課稅後又得以銷回台灣。(photo by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自經區是搞大業者的餅,加值中國的農業!」針對自經區的農業加值專區,多位學者共同製作相關報告指出,我國本來就有免稅加工的相關規定,且其大部分規範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類似,唯第42條新增了開放大陸地區原本受管制的物品,包括830項農產品,恐嚴重衝擊我國農業,其准許稅後內銷的規定,也對自經區外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

【我國早有相關法規】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退休教授謝志誠撰寫相關報告指出,早在2003年政府就公布了《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內容就以許可國內外業者可在港區內設立小型營運單位,或倉儲物流的簡易加工,並委託區外工廠進行深度加工,也就是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中的「廠店合一」和「前店後廠」的模式已有規範,且也能將進口國內外原料,加工後以MIT(台灣製造)的方式運往國內外。

唯一不同之處在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第42條,「第一類示範事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輸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項規定,未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也就是說原本沒有允許輸入的2186項管制商品,包括830項原本受管制的農產品原料,通通可以進口。

【開放830項中國農產】
日前農委會為了宣傳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農業加值,製作可愛漫畫,宣導花生產業的農業加值。漫畫中敘述,國際知名品牌花生醬使用了中國大陸產的花生,但開放自經區後,國際廠商就得以駐台並使用台灣優質的落花生。根據農委會說法,花生醬若內銷仍需課徵關稅、營業稅、貨物稅,自經區加工業者內銷花生醬並未享有任何租稅優惠,不會造成不公平競爭。

但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指出,我國的花生產量本來就少,經開放過後中國的花生就能搖身一變成為MIT的花生醬、花生油,若經課稅後又得以銷回台灣,不僅衝擊我國農產品,也達不到農業加值的效果,更別提中國花生可能流出自經區,到市面上競爭。

【影響國內農民、業者】
「另外包含38條免稅條例,等於是讓全世界農產品用零關稅的方式進來台灣,對台灣農業當然有不可承受的影響。」陳吉仲說,且一般國內業者進口國外花生成本較高,可以保護我國花生農,但自經區內進口國外花生免關稅,生產成本低於區外業者,對區外業者而言不但不公平,國家也損失稅收來源。「若比照進口花生醬的方式,針對自經區內銷花生醬課關稅,但已經掛上MIT的產品要如何課稅?稅率為何?」

雖然政府指出,台灣的農產品優良且具有獨特風味,但相比之下台灣的花生原料每公斤43元,中國花生只要35.4元;台灣茶葉每公斤452元,中國茶葉每公斤90元,業者自然會選擇價格更低廉的原物料。

以鳳梨酥為例,陳吉仲表示,台灣品種外流情形嚴重,業者若拿台灣的鳳梨品種到中國大陸或東南亞栽種,將能大幅降低成本。若有自經區業者直接進口土鳳梨做鳳梨酥,消費者在口味上很難分辨,還打上MIT的品牌往海內外銷售,將嚴重影響我國農民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