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者眾 社會住宅供給嚴重不足

方家敏 2014/06/03 19:49 點閱 3975 次
荷蘭的社會住宅比率達全國住宅的34%,為先今國家中最高。 (photo by高雄市議會)
荷蘭的社會住宅比率達全國住宅的34%,為先今國家中最高。 (photo by高雄市議會)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社會住宅稀少,弱勢者搶得到?日前爆發遠雄合宜住宅弊案,政府已決定不再興建合宜住宅,改推社會住宅。主要是購買合宜住宅需要600至1000萬元,且位置偏遠,不符合上班族需求;反觀社會住宅只租不賣,優先提供給弱勢族群,目前有5處試辦地。然而,目前我國興建的社會住宅比率太低,僅足夠5%到10%弱勢群體居住,落後其他先進國家。

內政部指出,我國的合宜住宅事案「健全房屋市場方案」辦理,提供中低收入戶、無自用住宅家庭合理價位的住宅,目前推動中的合宜住宅位於機場捷運A7站周邊與板橋浮洲地區、林口國宅預定地。社會住宅則是協助無法透過租金補貼找到合宜住宅的弱勢者,只租不售,並採分散、混居的方式,避免標籤化。

【中央不推合宜住宅】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丁育群日前表示,中央未來不會再推合宜住宅,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也指出,購買合宜住宅必須有一定的積蓄,而且還要抽籤,這對需要房子的年輕人與上班族都是嚴苛考驗。此外,合宜住宅興建的地點不見得是民眾想住的地方,因為周邊的生活機能和上班距離才是更重要的考量。

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投書媒體指出,合宜住宅前3個月先開放無自有住宅、年度家戶所得50%分位點以下者購買,3個月後再開放一般民眾購買,根本是過去國民住宅的「借屍還魂」。且合宜住宅每戶30到50坪,總價加裝潢也要600到1000萬元,最低所得者得不吃不喝20年才住的起,「根本是搞錯對象的錯誤政策。」

【社會住宅短缺】
目前社會住宅短期實施方案包含萬華青年段、松山寶清段、三重同南段、三重同安厝段、中和秀峰段等5處試辦基地,共計有1661戶,有8、16、24等3種坪數。申請者必須透經過資格審核,以優先照顧經濟弱勢者與北上就學就業青年居住需求,未來也將鼓勵地方政府把閒置校園、閒置公有建築納入社會住宅推動計畫中。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100年12月所辦的「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如果在適當區域內建有高品質的社會住宅,有19萬戶表示一定會申請。然而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就曾指出,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指足夠提供給5%到10%的弱勢族群使用。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指出,社會住宅如今已成為先進國家住宅政策重要的一環,包括荷蘭、英國、丹麥、芬蘭、瑞典、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都有8%到35%不等的社會住宅。反觀台灣的社會住宅比率僅0.08%,遠落後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