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批查稅抓小放大 賦稅署否認

賴義中 2014/05/27 14:32 點閱 3230 次
立委陳怡潔27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財部追稅抓小放大,財政部回應表示,係因定義問題造成追稅困難。(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立委陳怡潔27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財部追稅抓小放大,財政部回應表示,係因定義問題造成追稅困難。(photo by 賴義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賴義中台北報導】報稅季將屆,親民黨立委陳怡潔27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財政部追逃漏稅只對民眾強制執行,獨漏「鐵飯碗」的軍公教人員。對此,賦稅署稽徵行政組組長許寧佑指出,軍公教人員稽徵查漏定義廣泛,以致產生執行上的困難,但財政部不會輕縱。

陳怡潔引述財政部資料表示,截至3月底,公務人員與國營事業員工欠稅件數達5523件,較去年增加878件,總金額更達2億9415萬元;部分公務人員甚至拖欠營業稅、營所稅等不應出現的稅目。她批評,截至4月,財稅未結逾10年且金額逾50萬元以上件數就有1295件,金額達307億6606萬,卻因已過追訴期而都成為呆帳,無法追討。

許寧佑回應表示,稅捐稽徵法中針對軍公教人員屬廣義定義,凡曾在政府機關服務過的納稅義務人,包含約聘、短期和臨時人員,均被納入定義中。他指出,以佔大宗的綜所稅來說,由於前起將軍人及中小學教師納入稽徵範圍,導致去年初申報時有漏報現象,今年初發出大批稅單後,因此堆高了欠稅總額。

「件數和金額雖較去年增加,但今年卻是逐月減少,」許寧佑說,如3月即較2月減少1325件,金額減少2561萬;綜所稅部分則減少1331件和2365萬元。他進一步解釋,稽徵時係依投保單位認定身分,不少案件是到了執行時才發現義務人已非軍公教人員。

在逾10年未結積欠稅案方面,法務部執行署執行官陳志豪說明,個案情形不同,執行時不輕易結案。該署已於去年要求加強辦理滯欠稅案,除扣押、查封、拍賣財產外,最高可懲處限制出境。

陳怡潔進一步說,重點不在呆帳已解決多少,而是公務人員本就不應積欠如此時間。對此,許寧佑強調,軍公教人員有更高的稅賦義務,財部會嚴格查辦。至於為何不可經營營利事業的公務人員被開徵營所稅、營業稅,許寧佑舉例,如有部分鄉鎮民代私下經營貨物或勞務銷售行為,卻未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