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王家募款 盼保住組合屋

李昀澔 2014/02/11 16:57 點閱 2731 次
「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透過都更受害者聯盟集資借款「擋拆」,截至11日前已募得近30萬元。(photo by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官方臉書)
「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透過都更受害者聯盟集資借款「擋拆」,截至11日前已募得近30萬元。(photo by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官方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為協助文林苑都更事件王家提出新台幣1756萬元「反擔保金」,以避免樂揚建設公司聲請拆除組合屋,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日前號召全民集資借款,以保住王家目前棲身的組合屋,截至11日前已募得近30萬元。

【舊屋遭拆近2年】
文林苑都更案在2009年6月經北市府核定通過,並於2012年3月拆除不同意戶王家房屋,王家與聲援者立即在原址搭蓋組合屋,遭樂揚以「王家無權占有土地」為由提起告訴,士林地院在2014年1月29日1審判決王家敗訴,台北市長郝龍斌在1月30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是法律對市府執行公權力,以及同意戶希望回家做出公正的判決。

【王家再度面臨強拆】
依照判決,樂揚在2月7日收到判決書後,只要向法院提存逾1756萬5240元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拆除王家組合屋,而王家若未能在收到強制拆除通知前,向法院提存相同金額的「免為假執行擔保金」,也就是俗稱的「反擔保金」,就會再度失去棲身之所。

都更盟理事長彭龍三解釋,若樂揚現階段在1審勝訴後,確實執行拆除動作,但後續3審結果反由王家勝訴,則樂揚必須將擔保金賠給王家;而王家並不認同1審結果,也就是不認為樂揚有權利要求王家不得使用該土地,因此提出反擔保金。由於樂揚需要的是土地而非賠償,即便未來王家敗訴,只要3審定讞後,法院仍會全數歸還王家提存的反擔保金,再由都更盟處理還款作業。

【堅持繼續上訴】
事實上,無論在收到拆除通知前是否能夠提出「反擔保金」,王家都會繼續上訴,2審需繳納費用約25萬元,王家尚能自行負擔,但反擔保金額對王家實屬沉重負擔,因此都更盟在8日發起「支援前線行動」,向大眾發起緊急公益「借款」,自8日宣布集資起,截至11日下午已募得29萬8724元。

但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日前與媒體茶敘時則表示,王家有權利爭取權益,但就算放棄「原地重建」訴求,王家最後還是能回到原址居住,向全民籌借反擔保金恐延宕該案處理過程,對王家及其他同意戶未必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