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加強稽查,並落實原料來源與流向追溯,比現階段《食管法》修法更重要。」行政院考量貿易及食管署人力問題,希望保留食品複方添加物查驗登記相關條文,綠營則認為政院不應推翻協商結果,聯合學界及民團呼籲「1條都不能少」;立委田秋堇坦言,《食管法》要在臨時會中3讀通過修法並不樂觀。
【立院臨時會處理】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將在27、28日由立院臨時會審查,主要爭議點包括食品複方添加物全面查驗登記、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完整標示,以及處理食安問題的「舉證反轉」機制,民進黨團已放棄舉證反轉條文,僅要求政府未來需協助偏鄉及弱勢受害者尋求消保團體協助。
政院考量複方查驗登記恐牽涉商業機密,擔心影響國外廠商進口意願,及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且食管署也無人力在短期內執行查驗登記作業,因此希望在臨時會先通過包括提高罰則與設立食安基金等條文,其他爭議部分留待日後再議。綠營立委多認為過去《食管法》2度朝野協商時,食管署與經濟部官員都在場,不解為何直到臨時會才出現所謂貿易考量。
【3讀變數多】
藍營傾向有爭議要充分討論,不應等3讀之後再提覆議,因此若27、28日立院朝野協商無果,應先通過有共識的條文。但民團在日前邀集「俠醫」林杰樑遺孀譚敦慈、台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林口長庚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台大農藝系教授郭華仁等學界代表,呼籲修法「1條都不能少」,民進黨團也表示「要過就一起過」,依朝野意見分歧現況,《食管法》通過3讀機會不大。
食管署副署長姜郁美說,修法應回歸基本面,釐清複方全面查驗登記「有沒有必要」?她表示,藥品有必要登記複方,原因在於各成分混合後會改變藥效,但食品複方係由單方組成,斷無「A、B、C」3種單方都可食,以「A+B+C」組成複方後卻不可食的情形發生,而一旦新版《食管法》全數過關,預估將有20餘萬件食品需進行查驗登記,每件需4至6個月時間完成,且食管署人力也無法負擔。
【食管署:難執行】
食管署長葉明功日前曾指出,修法通過卻無人力執行也沒有意義,不如依現階段計畫,由廠商主動在2014年底完成複方線上登錄,未登錄的產品就不能製造販售,再搭配各級衛生單位實地稽查,以及第3方公正單位驗證登錄,才是目前管理食安問題最有效的做法。
田秋堇認為,在2000年廢止複方查驗登記以前,部分登記作業是由食管局委託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CAS)處理,因此未來仍可採取類似模式,由政府外部增聘人員處理文書登記;她坦言,正因查驗登記作業茲事體大,因此法律強制力相對強過現行的線上登錄,且作業更嚴謹的查驗登記全面上路,修法提高罰則也才有實質意義。
【稽查更重要】
此次增修複方查驗登記條文主因在於,希望避免不肖業者於食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前食管局長、台大教授康照洲投書國內媒體指出,就算恢復複方查驗登記,也無法杜絕廠商在通過查驗登記後私自變更配方,落實稽查才是唯一做法,因此呼籲食管署增聘專職且專業的稽查人員。
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台大教授許輔也認同稽查才能治本,他強調,無論《食管法》是否3讀通過或「打折扣」保留部分條文,要解決添加物濫充問題都非一蹴可幾,因此除加強稽查外,他建議應落實現行條文第9條「產品原材料來源及流向追溯或追蹤系統之建立」,「只要完全弄清楚廠商進了甚麼貨?向誰進貨?自然就可以查知是否有摻偽假冒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