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中醫自古就有將多味中藥材熬煮後,與糖分及膠質濃縮而成「膏方」的傳統,並特別推薦於冬令服食以增強體質。北市中醫公會17日舉辦首屆台灣膏方高峰論壇,邀請國內外學者就膏方的特色、應用、法規與煉製技術提出討論,並提醒民眾,膏方必須由醫師針對個人身體狀況開立處方,不可任意購買及進補。
北市中醫公會理事長曹永昌指出,冬天屬於膏方門診的「旺季」,「膏方是一種『個人化』的複方。」曹永昌表示,膏方「不是人人都適合吃」,一般建議罹患慢性疾病、免疫力差、易感冒腹瀉、手術或傷病後虛弱、老年人、更年期女性、有計畫懷孕的婦女等民眾,按照醫師診斷後開立的處方服用。
僅管配方當中藥材的品項固定,但醫師會視個人體質「加減味」調整劑量,所以多採「一人一方」為主,不同體質的人並不適合共用一方。
北市中醫公會常務理事林源泉也表示,膏方兼具治療及養身的功效,介於食品與藥品之間,國內各藥廠及中藥房,常因不熟悉法規,在接受稽核時遭到衛生主管機關開罰;衛福部中醫藥司藥證科技正林南海則認為,由於膏方常由20種以上的藥材配製,因此有必要就「成分」及「用法」,要求業者詳列標示。
林南海以民眾較為熟悉的「枇杷膏」舉例說明,「枇杷膏都含糖,政府要求業者必須將不同的糖分來源,例如紅糖、白糖、蜂蜜,都分別標示清楚。」另外,膏方具有「功能性」,因此必須讓使用者明白真正的用法,「枇杷膏的主要功能是『潤肺』,若直接一湯匙吞下,效果其實並不好。」林南海說,「應該在包裝上告知使用者,必須以溫開水泡開,分多次慢慢飲用才有效。」
現階段國內《藥事法》只允許中醫師依「固有成方」調製膏方,並僅能針對特定病人的身體狀況調整劑量,因此「事先」且「大量」調製實屬違法,也就是藥廠無法照方量產;中醫臨床醫學會名譽理事長林展弘質疑,若中醫師診所內沒有煉製膏方的設備,卻能委託中藥房以小量「代煎」的模式提供病人膏方,「大小量間的尺度何在?」似乎連政府也沒有訂立標準,導致民間「無法」可遵從。
林南海指出,有鑑於國內108家經過台灣食品規範GMP認證的中藥廠,其實無論設備、技術、品管,都較一般中藥房更具規範,因此建議各中醫公會、學會能聯合提案修法,讓藥廠可以合法生產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