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第二次、第三次不認主(20251216每日甘泉)

林意玲 2025/12/15 17:39 點閱 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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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約翰福音18章 25 節到 32 節

主題:彼得第二次、第三次不認主

25.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26.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
27.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28.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29.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
30.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內容重點:彼拉多不願審問耶穌,猶太人為了殺耶穌,借刀殺人。

大綱:
一、彼得撇清與主的關係,雞就叫了
神安排我們的環境,叫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試驗,且越過越厲害,直到我們完全認識自己的軟弱,而不再信靠自己為止。

二、從亞那到該亞法到彼拉多的審問
『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通常駐鎮在該撒利亞,但逾越節期間則暫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

三、猶太人為何沒有殺人的權柄?
「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句話把他們想殺人的企圖表露無遺。他們沒有殺人的權柄,所以他們就逼不想殺人的彼拉多判定耶穌死刑。若是有權柄,他們早就自己殺了。

啟示:耶穌被外邦人定罪並受死。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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