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統籌分配款 要花在刀口上

蕭家興 / 都市計畫技師 2025/09/08 13:39 點閱 161 次
如何有效支用統籌分配款在水綠廊道、林蔭無障礙步道、休閒公園綠地、廢汙水截流下水道等城鄉環境美學景觀,着實值得社會重視。(網路截圖)
如何有效支用統籌分配款在水綠廊道、林蔭無障礙步道、休閒公園綠地、廢汙水截流下水道等城鄉環境美學景觀,着實值得社會重視。(網路截圖)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原由中央獨攬的3、4千億元統籌分配款被逼釋出,雖然祭出刪減計畫型補助款以為因應,但仍難以挽回政策主導性,及彈性調配地方財政之窘境。

只在乎收入增加多少

半年來,中央到地方只算計歲入增減多少,縣市政府更為分配款不如預期而吵翻天。一般而言,各縣市財源都有增加,但仍有10個原先靠計畫型補助的農業縣及離島縣叫窮,因分配偏少而抗議分配不均;六都分配偏多,但高雄市仍以全國增加最少而抗議不公。

以地方建設及維護為重

政府財政收支雖說依法有據,但作為公共建設專業,我們更關心統籌分配款落在選舉出來的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手上,到底會支用到哪些事務?最怕大把鈔票又流向選舉樁腳,補助鄰里長雇遊覽車載老人家四處旅遊,美其名為社會關懷。

目前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普遍有錢辦活動、放煙火,卻推託沒有經費可以維護公共設施,放任社區破損設施經久不修、簡陋空間荒煙漫草。如何有效支用統籌分配款在水綠廊道、林蔭無障礙步道、休閒公園綠地、廢汙水截流下水道等城鄉環境美學景觀,着實值得社會重視。

慎防地方政治生態弊端

各縣市基本建設不一,六都財政較好,重大交通建設齊全,地方政治生態也因為沒有鄉鎮級選舉而較為健康;六都以外縣市則反之,光怪陸離的民意代表爭取分配款的醜態沉痾已久。
特別是以民意代表配合款的方式分贓地方公共資源,透過浮編預算、規格綁標與層層轉包,與不肖廠商利益勾結,收取回扣再偷工減量,過度設計與粗糙的硬體建設遍布…,自不在話下。

明確規範支用結構

亡羊補牢之道,中央對於統籌分配款應針對支用範圍及其結構有所規範,特別要聚焦地方公共建設及其管理維護。也要重新調撥中央財政,籌措部分原先計畫型補助款額度,調節部分縣市地方基本建設之不足。
地方政府則應立即任務編組,徵調各局處人力,成立設施維護管理叫修中心,不能再以維護經費不足,放任毀損的公共設施危害安全或有礙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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