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鄉村著想的農地住宅政策

蕭家興 / 都市計畫技師 2025/03/25 11:51 點閱 359 次
政府要明示農地住宅政策,引導建築開發商至已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高鐵特定區或鄉村聚落去發展。(網路截圖)
政府要明示農地住宅政策,引導建築開發商至已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高鐵特定區或鄉村聚落去發展。(網路截圖)

原本只是繳交縣市土地功能分區圖的作業程序,卻引發農地競相申請變更、農地發展權補償等問題。在一場地政法學論壇,學者憂心忡忡深怕制度變革的延宕,將使農地變更非農業使用的案量大增。

這曝露了非都市土地長久以來未能有效管理的問題,以及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對鄉村地區的整體規劃及計畫制度未有明文規範。

鄉村住宅需求改變

天災頻率越來越高,很多人仍住在根本不該住的地方,諸如高山峻嶺、濱水低地,土石流及淹水等地區,亟需輔導於鄉村地區覓地遷建住宅。

都會區高建造成本、高房價、高管理維護費的大樓建築,顯非年輕人負擔得起的住宅。何況,全齡共融願景的社會,鄉村地區不應只是老人老宅,而是需要吸引年輕人返鄉居住。只是鄉村地區普遍缺乏現代化、較高品質的居家環境。

創造銀髮族經濟,可提供有錢、有閒的都會退休者,至鄉村地區安老或度假、Long stay所需鄉村住宅,厝邊配置自耕菜圃、修身養性的花圃,過著晴耕雨讀的鄉村休閒生活。

正確使用旱地目農地

君有所不知,日漸台鐵化的高鐵,正影響著台灣的城鄉空間發展。隨著高鐵所締造的一日生活圈,各縣市高鐵場站所開發的特定區土地,其實已足夠因應各地方生活圈都會化發展的建築需要,包括:可以廣納並滿足各類消費族群的產業及經濟活動、生活設施完整的公寓大廈居住社區等。

至於鄉村地區,除了需要於鄉村聚落的毗臨農地,按自然及人文界線,以整體坵塊為原則,擴大腹地供聚落住宅更新外,其餘農地並不是只能存在農舍。歸隱田野不必然要專業務農,也可存在非農居、休閒度假等鄉村住宅。只是這些散落的鄉村住宅必須使用閒置旱地目農地,建築形式應是低層,非昂貴公寓大廈。

獨棟,非連棟式販厝等鄉村住宅,既可降低建造成本,建築紋理也能與鄉村景致相一致。

所以,政府要明示農地住宅政策,引導建築開發商至已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高鐵特定區或鄉村聚落去發展,不要再任由建築開發商大面積變更農地蓋豪宅大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