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陸籍配偶因言獲罪 我言論自由有否底線?

醒報編輯部 2025/03/17 18:44 點閱 184 次

中國籍配偶亞亞因為在抖音上發表武統台灣的言論,遭到移民署直接費廢止在台灣的依親居留,必須限期離境,而且時間非常緊迫,只有短短十天的時間準備。

言論自由爭議

這則處分的影響其實很大,台灣過去一向崇尚言論自由,對國外來台者發言也不太管束,像是日籍記者矢板明夫,當初在產經新聞擔任駐台特派,就時常發表各種政治言論。後來辭去記者職務,還在電視專門主持政論節目,這象徵台灣不管出身身分,都願意最大程度的保留言論的空間。

亞亞這次被驅逐的依據是,「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依親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其再申請。
亞亞是直接被要求五年不得申請,等於是至今最嚴厲的處分!

裁罰標準惹議

亞亞被控訴的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這本來就是一個很主觀的控訴。根據媒體報導,她因為鼓吹中國以武力統一台灣等言論才被檢舉。首先亞亞的身分應該是一介平民,沒有特殊社會職務,媒體沒有寫說她的工作是甚麼,她的抖音雖然有48萬人的追蹤。

但是如果看點讚數,會發現在她被約談後,點讚才顯著提升,所以不能排除是名人效應,才造成她影響力陡升。

以一個平凡的婦女來說,說其武統的言論會造成危害國家安全或是社會安定。恐怕都很難說服人,台灣有不少政治人物倒向對岸,甚至頻繁觸及統一台灣這樣的紅線,有過之而無不及。比較起來,到底誰的言論比較危害國家安全,政府的標準又是甚麼?

當然或許我們可以說,因為她大陸籍的人,因此規範上要更嚴格,問題是我們條文在明文上,並沒有說對於國家安全的觸及程度,對於陸籍應該要更嚴格。那一切就完全是主觀來判斷,那就是對言論更加嚴格的審查,變相當然是影響言論自由。

移民署是否瀆職

如果一個陸籍配偶不應該涉及到武統的言論,立即剝奪她依親居留的權利是否合理?這位陸籍配偶的小孩是否成年?還需不需要母親的陪伴?如果看她的抖音內容,她的小孩看起來才國小程度,讓其母親立即離境?是否有考量到人道問題?

而且如果武統問題真的如此嚴重,是否有事前對其進行任何警告或行政處分?如果都沒有,直接跳到剝奪依親居留是否過當?

前期移民署沒有任何行為,那是否涉及瀆職?還是某種政治壓力下,移民署才決定匆匆抓人祭旗?

麥卡錫主義

不可諱言,民主國家也會有戕害民主的自由的行為。像是1950年代,美國曾經爆發麥卡錫主義,參議員麥卡錫認為共產黨滲透了美國政府許多部門,他為了阻止國家被共產黨顛覆,製造了一系列的調查和聽證去曝光這些被指控的人。當時被懷疑的主要對象是政府雇員、好萊塢娛樂界從業人士、教育界、工會成員,結果後來證實一堆冤案。依照現在川普總統的很多行徑,民主是在被壓制當中,一切對人權的傷害,都被用國家安全或是打銷成本的名義掩護。台灣只能說是被美國這條主流帶動影響的支流,手段懲處都應該更嚴謹。

台灣價值怎麼保持

控人入罪應該慎重,法條量刑應該具體。雖然陸籍配偶不是台灣人,但是台灣應該給予的標準應該一致。對於言論入罪更要小心再小心,因為今日可以拿來打擊敵人,明天敵人就能拿來反施彼身。今天在台灣已經可以看到很多這樣的案例,可惜歷史唯一會重演的,就是讓錯誤不斷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