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電動車普及率增加,社區設置充電樁的需求也提高,內政部應儘速完善安全法規配套!」綠委蘇巧慧13日質詢內政部時,詢問相關規定何時可上路?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回應說,需要3到6個月時間進行法規檢討。藍委張智倫責問消防規範何時能就位,消防署長蕭煥章則說,有些規定已經先推,今年底有望全面就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內政部次長董建宏、經濟部、交通部、金管會、台電公司等部會官員就「公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
停車場設滅火裝備
董建宏表示,有關公寓安裝充電裝置事宜,主要有5項課題要處理,包括電動車與充電裝置設備安全、公寓大廈設置充電樁之程序、強化建築安全設計、提升救災應變及整備量能,還有策進安全管理。就程序面上,已有基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與高雄等明訂相關指引,停車空間也設有適合電動車燃燒特定的滅火設備等。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台灣電動車與充電樁比例雖符合歐盟標準,但那是因為電動車少,若未來要淨零探排、增加電動車普及,公寓大廈內加裝充電樁就是必要推動的目標,如今縣市政府雖然有指引,但相關安全配套尚未完備,內政部雖有推動滅火設備等政策,但要何時才能全面推動?
確保安全才推法規
董建宏回應說,相關部會將花3到6個月時間檢討安全法規,其中排煙設備的部分需要時間進行實驗。蘇巧慧另外詢問,電動車若起火,需要更多資源與時間撲滅,消防署是否有進行相關測試?蕭煥章回應說,消防設備的部分已經完成公告,地方政府也有陸續配合推動。
「在安全法規與設施完善前,公寓大廈不應該強制設立電動車充電樁!」蘇巧慧最後如此建議。張智倫則詢問說,消防署說要裝備鋰電池專用滅火器、滅火毯與自動灑水設備,確定能有效撲滅電動車火災嗎?蕭煥章回應說,目前停車場已經有338處安裝灑水設施,未來相關措施也會擴大到公部門先試行,完善的規範今年底會推出。
張智倫另詢問,政府曾討論要降低公寓大廈管委會同意設立充電樁的門檻從3分之2調降,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回應說,因為安全尚未到位,所以相關修法暫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