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過宜蘭,蘭陽平原上一窪一窪的水田,各自矗立一棟棟作為民宿的單間鄉村別墅,雖然覺得這才是台灣農漁村未來的建築景觀,但過度使用灌溉系統完整的優良農田也太浪費;路過雲嘉南,嘉南平原上低等則土地,也蓋出一排排連棟透天販厝,頓覺這些落伍的連棟房屋,將會破壞農漁村田園景觀50年。
農漁村景觀不協調
由於老舊農漁村缺少住宅發展腹地,而追求現代化生活的農漁民及其後代,留在農漁村卻不想居住在寙陋農漁村的老舊住宅,以致居住需求外溢至聚落邊緣農地。在缺乏建築景觀引導,單純為省下一堵牆、減少防震間隔等建築成本,最終形成與農漁村格格不入的建築景觀。
農漁村土地往往產權複雜無法改建,但仍有部分房屋建築及空間,具有傳統農漁村特色而值得保留或保存,是台灣農漁村庶民記憶不可磨滅的一部分,也是台灣建築文明進程的一個階段。
新舊農漁村再造
農漁村普遍人口外移及結構老化,以人口數量為依據的都市計畫,農漁村幾乎不可能有通盤檢討或擴大的機會,這種單線思考邏輯實有待檢討。
以嘉義縣布袋鎮自然形成的漁村為例,早期係台灣與福建、上海轉口貿易及文化交流的窗口,故有「小上海」之稱,繁榮興盛留下不少文化地景,文學作家蕭麗紅即據以寫出小說《千江有水千家月》。可惜,昔日老街區幾乎已荒廢成後巷。
區段徵收交換土地
類似這種狀況的農漁村,建議透過都市計畫擴大變更,將聚落周邊鹽分重或不適合耕種的海埔地化或旱地目土地,採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同等面積土地,包括:地主可興建現代化住宅的40%建地,政府則取得農漁村公共設施用地,以及可供與老聚落街區辦理交換分合的土地。
如此,既可保存部分傳統住宅建築及空間,又可拆除破舊建築,回收建材再利用整修要保存的歷史建物。舊聚落住戶也有新建地可興建現代化住宅。
都市計畫擴大或變更的觀念應該適時變革,不要守著陳年老舊、跟不上社會需要的法條及要件,要讓農漁村的新社區與舊聚落得以併存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