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預售屋建案不合格 共計開罰234萬

呂翔禾 2025/03/03 16:34 點閱 357 次
行政院消保處3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全台抽查預售屋契約樣態。(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行政院消保處3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全台抽查預售屋契約樣態。(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買預售屋,記得注意審閱期要有5天、也要注意停車位與驗收規定!」行政院消保處3日公布全國預售屋契約抽查結果,50個建案中有8個不合格,熱銷前10名則有3個建案違規,其中2個興富發違規較多,還有彰化源清建設違規較多的建案分別開罰30萬,全國總計開罰234萬。消保處提醒民眾需注意預售屋契約事項。

契約審閱期不足

行政院消保處113年9月至12月辦理「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包括全國隨機抽查50個建案,還有113年5月至8月全國銷售戶數前10名進行抽查。在基本查驗部分,8個建案契約內容部分不合規定,共計13項,佔整體抽查項目率1.7%;前10名部分,3建案、7項次契約內容不合規定,違規項目率為4.7%。

其中,一般抽查部分,源清建設的建案「源清星宇」的契約審閱期不足、未清楚標示房地與停車位規格,在契約總價與驗收項目上也不合格,是不合格項目較多的建案;前10名部分,興富發建設的「巴黎河左岸」與「蘿曼蘿蘭」建案,分別有面積比例計算、房地面積誤差、建材規格與交屋期限,還有契約審閱期不足與驗收不合格。

驗收前要修繕瑕疵

消保處諮議陳世元提醒,有些契約的違規樣態包括:未給完整5天契約審閱期,停車位的長、寬、高從壁心算不合理、車位高度忘記填、保留款數額不足房地總價5%,或是有建商將交屋保留款納入銀行貸款,還有未在交屋前協助業者修改房屋瑕疵等。目前相關抽查案件共開罰234萬,其中興富發2案、源清建設都分別被開罰30萬。

內政部地政司專委陳啟明表示,近年來抽查50個建案,違規數從109年的46件減少到8件,違規項數比率也從49.5%下降到1.7%。但媒體質疑,若建商持續不改是否會繼續開罰?消保處表示,地方政府會抽查,且此次大抽查若事後限期內未改善可連續開罰,但經抽查建商都已修正契約。

注意預售屋高風險

「建商應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擬定契約。」消保處也建議民眾,要到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逐點核對契約內容,若不合規定應該拒絕簽約,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