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31日
讀經:路加福音 12 章 4 節到7節
主題:別怕暴力
4「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
5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7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內容重點:提醒門徒地獄的處罰為何
大綱:
一、不要怕誰
魔鬼和牠的差役(包括世人),頂多只能殺害身體,卻不能殺靈魂。但我們今日若因著怕被人殺害身體的緣故,而不敢為主作見證,恐怕有一天我們的靈魂要被神懲治,我們所該怕的正是這個。
二、要怕誰
我們所當懼怕的,是神,不是撒但;對於撒但所該有的態度,乃是要堅定的抵擋牠(參雅四7;彼前五9)。
人的難處是:該怕的不怕,不該怕的卻怕。我們所應當懼怕的,不是人而是神;『怕神』是我們得勝的根基。
三、相信上帝的保護
「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由此可見:(1)神對人的眷顧是無微不至的;(2)神特別看顧那些卑微、孤寡的人。
信徒所遭遇的每一件事,都是出於神的安排;神對於我們環境的安排,像頭髮一樣,是清楚且仔細的。
神的無限細微,正如祂的無限偉大;在我們身上,沒有一件事是太細小到神不來管理的。
啟示:上帝必保護我,我不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