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賽人的災禍 (2024年十二月26日╱每日甘泉)

林意玲 2024/12/23 16:23 點閱 34 次

十二月26日

讀經:路加福音11 章42 節到 46 節

主題:法利賽人的災禍

42「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43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44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45律法師中有一個回答耶穌說:「夫子!你這樣說也把我們糟蹋了。」
46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

內容重點:法利賽人肯奉獻,卻不肯行善。

大綱:
一、為何有禍?願給錢,卻不愛人
二、兩者都要行
「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意指『公義和愛神的事』乃是必須行的,而『獻上十分之一』也不可因此撇開不管。

三、愛虛榮、虛名,其實都是「墳墓」
教會領袖最大的試探來自其內心─喜歡被人高舉,在人群中凸顯自己的重要性。
凡在教會中介意名分地位的人,絕不能作好服事工作。
宗教徒外表的行為因不是出於生命的,故在人前顯得好看,但在神前仍是污穢,因為神有透視的眼光(參林前二10),能鑑察人的肺腑心腸(詩七9;啟二23)。

四、律法師的詭詐
宗教徒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動;凡只會教導別人,自己連一個指頭都不肯動的人,不配作教會領袖。
信徒不但不可叫別人擔重擔,而且還要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參加六2)。

主的意思是說,真實對先知的尊敬,乃是內心的信服並悔改,而非外表的舉動。

啟示:假信徒一切都是虛的,願我做個真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