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運動部有望明年掛牌!立法院聯席會議28日初審通過《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明定設立運動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的研擬等10款事項,也規定運動部設全民運動署,後續將進入黨團協商的程序。立法院另外還通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臨時動議,建請行政院研議新增11月24日為「台灣棒球紀念日」。
通過附帶決議
立法院司法法制與教科文委員會28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朝野立委所提《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共有29個版本,朝野立委力挺成立運動部,絕大多數條文按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未有條文保留。不過關於運動部的掌理事項,多位立委提案版本與行政院版本內容有些許差異,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就希望建立運動博物館等文化歷史保存紀念場館。
同黨立委柯志恩則透過附帶決議,認為在運動部成立與教育部組織法修法後,專任運動教練的主管機關,應隸屬於新成立的運動部較為妥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所提修正動議,提到適應運動發展、帕拉競技與共融運動的規劃、推動、輔導、管理及監督,以及國際賽事籌辦、鼓勵運動人才參與國際運動組織的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等。
需負責運動產業發展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亦提修正動議,希望在運動部的掌理事項中,增訂「保障運動產業勞動條件,促進勞資和諧」。同黨立委陳秀寳所提版本,則有全國性運動團體業務健全發展與良善治理之促進、輔導及「監督」;相關機關構、團體運動發展事項的協調等文字。
最後,各方達成共識,初審通過條文規定,運動部掌理事項有10款,包括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的研擬、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以及運動產業發展及運動產業人才的培育;職業運動的輔導;運動文化記憶的蒐藏、保存、再現、展示及推廣;運動彩券、運動發展基金、多元資金挹注、運動科學發展與創新應用的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