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公開見證主(2024年十一月19日╱每日甘泉)

林意玲 2024/11/17 21:20 點閱 45 次

十一月19日

讀經:路加福音8章16節到21節

主題:應該公開見證主

16「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
17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18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19耶穌的母親和他弟兄來了,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
20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見你。」
21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內容重點:主的道叫人看見亮光,遵行主道就是主的家人。

大綱:
一、點燈放在燈台上
「乃是放在燈臺上」:燈台象徵見證主的生活。
二、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
三、凡有(反應)的還要加給他(指有在努力、追求的)
本節說出追求一切屬靈事物的原則。
你越有心要,神就越多給你;否則,連你從前所已經得著的,也要收回去(參太廿五29)。屬靈的恩賜越運用就越會加多。
四、耶穌如何看待母親與弟兄(無私)
主並不是排斥祂肉身的親人(參約十九26~27);祂說這話的用意,乃是要啟示一件事:人不是靠血緣,而是靠遵行神的話,才能與主產生永世的生命關係。

歸納結論:
1.叫人看見光
2.有一顆渴慕的心
3.生命連結於耶穌

啟示:
求主讓我做真基督徒,討主喜悅,得主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