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編制外教師增加 應修法保障權益

呂翔禾 2024/11/13 14:19 點閱 491 次
《大學法》公聽會上,學者與學生希望透過修法,保障編制外教師與學生的權益。(直播截圖)
《大學法》公聽會上,學者與學生希望透過修法,保障編制外教師與學生的權益。(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大學法》多年未修,應增加編制外教師與學生代表!」13日的公聽會上,中山大學校長李志鵬強調,隨著大學增聘編制外老師(如講師等)的比例增加,應該在校務會議增設代表名額。學生團體則認為,學生參加校園事務的權利仍受到限縮,盼擴增學生代表比例至25%。教育部政次葉丙成則表示,會作為修法參考依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邀請學校、教師、學生代表與會討論《大學法》如何修正。

保障講師與學生權益

李志鵬表示,編制外教師不適用《大學法》、《勞基法》,目前均依照《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缺乏相關法源保障勞動權益,且多數大學規定編制外教師不得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委員,也不具選舉人權益,但編制外教師比率已不低,其勞動、參與權益應受法律保障,「讓他們的聲音被聽見。」

高教工會秘書長劉梅君也說,校務會議應等比率納入編制外教職員代表,且明訂編制外人員代表席次下限。並儘速完善編制外教職員工作權利法律保障,如,可一體適用教師法或勞基法,享有續聘保障等權利。

「法規削弱了學生表達意見的權益!」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指出,現行大學法規定學生代表僅占校務會議10%,其他會議更無明確參與比率,部分學校甚至直接指派未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參加,呼籲修正《大學法》,提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至25%。

還在蒐集意見

對此,葉丙成回應表示,教育部曾於111年9月至11月間辦理至少9場座談會,討論包括大學合併需經校務會議同意、校長遴選委員會納入教師及學生代表、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比例、學生自治組織定位與保障等,目前仍持續針對相關議題收集意見,以作為《大學法》修法依據。

公聽會參與師生對《大學法》修法的意見非常踴躍。民進黨立委、教科文委員會召委范雲總結指出,要求教育部納入各界意見提出《大學法》修法草案,並配合修正《私校法》及《產學合作辦法》等相關法規,以維護高教品質及師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