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14日
讀經:路加福音7章44節到50節
主題:耶穌說明女人的行動
44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45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
46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47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48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49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50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內容重點:女人對主的愛使她蒙主赦免。
大綱:
一、接待客人的規矩–洗腳、親嘴、抹油
耶穌要法利賽人西門反省,因他對耶穌的接待遠不及這女人。
西門沒有視耶穌為先知,更不認為他是彌賽亞;這個女人知道並相信耶穌的身份;
二、女人的敬意與悔改的誠意
三、同席的人懷疑主赦免的資格
我們對自己的罪得赦免的感覺越深,就越愛主。
對自己罪的覺悟少的人,就不覺得需要主;對自己的罪覺悟越深,越覺需要主的救恩,因而愛主的心也就越多了。
這有罪的女人並沒有說甚麼話,只在主的腳前作了三件事(參44~46節),主卻稱讚她的「愛多」。
愛主的實際行動,比說千萬句愛主的話,更能摸著主的心。
那法利賽人西門雖然大擺筵席請主吃飯,卻不如那有罪的女人所擺上的;主的眼目所看的,不是我們為主作了多少,乃是我們愛主的心有多少。
啟示:耶穌珍惜罪人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