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呼籲立法院應放下朝野對立,推動民生與司法優先法案,如《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與數個司改團體19日提出司改團體關心的優先法案,包括修正《國家賠償法》、檢警專業分工與限制檢察官上訴等。律師許幼林則提醒,《打詐四法》恐有侵害民眾權利疑慮,盼儘速修正。
減少對立 聚焦民生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上會期過於聚焦國會改革,因此通過民生法案較少,讓國會淪為政黨惡鬥,非常不好。他呼籲民進黨已屈於少數,不應該以多數黨心態面對在野黨,而在野黨也不該意識形態掛帥,朝野都應該真心協商法案,否則國家未來4年恐都淪於空轉。
司法行動正義聯盟也提出10大優先法案,盼此會期立委能重視:廢除偵查庭、修正《國家賠償法》、制定《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檢警專業分工、限制檢察官濫權上訴、修正《監獄行刑法》落實受刑人訴訟權、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制定《軍冤條例》與制定減輕司法負擔之法案。
保障受刑人權益
鄭文龍強調,大致肯定國會改革的方向,立法院應加強對行政部門的監督,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要求總統國情報告並不適合,因台灣憲政體制無論是像美國總統制,或是法國半總統制,總統都沒有向國會負責。鄭文龍說,司改聯盟原則上肯認制定《打詐四法》與強化軍人救濟權益等作為,但仍有改正空間。
監所關注小組執行長陳惠敏舉例說,《監獄行刑法》雖因釋字755號修正,保障受刑人訴訟權,但若受刑人要跑行政訴訟,一般民眾釋訴願先行、30天內處理,但受刑人卻被壓縮到10天,且因其身分要處理行政程序並不容易。她強調,褫奪公權並未剝奪投票權,受刑人若有投票機會,也有助社會化,應更強化受刑人權益保障。
打詐不應侵害民眾
「《打詐四法》給檢警更多權力,但恐有侵害民眾權益疑慮!」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專職律師許幼林指出,司法警察若緊急狀況下,可直接調閱通訊紀錄,而且司法警察的強制處分沒有救濟管道,相關條文恐侵害民眾隱私,應儘速修正《刑事訴訟法》,讓民眾有更多權益。鄭文龍也說,有些詐騙受害者容易遭認定為共犯,法律程序需給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