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名表決如何課責? 黃國昌再戰大法官

呂翔禾 2024/08/06 16:29 點閱 4913 次
國會改革釋憲辯論,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大法官尤伯祥再度激烈交鋒。(直播截圖)
國會改革釋憲辯論,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大法官尤伯祥再度激烈交鋒。(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釋字499號解釋稱國會表決應記名原則,是否適用在國會改革修法?」大法官尤伯祥6日於憲法法庭如此詢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黃國昌則回應說,大法官499號解釋僅限於修憲,而且民進黨團聲請釋憲反對國會改革、且修法過程都有直播,因此不會有無法課責的問題,「如今藍白就是支持國會改革,民進黨就是反對。」

法案無記名表決?

黃國昌與尤伯祥在暫時處分庭時,因為反質詢的定義已有不少交鋒,在6日的憲法法庭國會改革辯論中,尤伯祥對聲請釋憲的民進黨團提問表示,本次國會改革相關修法44條中,有12條是民進黨團的條文,那民進黨團對國會改革的立場到底為何?是贊成還是反對?

對此,民進黨團訴訟代理人陳鵬光回應說,國會改革的法律概念難切割,當初會有再修正動議,是因為民進黨當初修法時有提黨版,但並未獲得藍白採納,是為了降低違憲衝擊所提出,因此還是反對國會改革。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也說,藍白的條文沒有經過三黨討論,他們只能支持民進黨的條文。

尤伯祥繼續問藍白黨團說,釋字499號提到,國民大會二讀與三讀都是無記名投票,違反公開透明原則,讓選區的選民難對國大代表課責,如今國會改革修法時也是無記名表決,是否違憲?另外,議事錄上並沒有具名顯示民進黨立委反對本次修法,是否剝奪了民進黨立委的釋憲權?

大法官只看議事錄?

但黃國昌反駁說,釋字499號僅有修憲記名投票,射程沒有擴及一般修法,如果是這樣解釋,立法院無記名表決的條文通通要修改掉,記名表決需要15位立委或黨團提議,才會記名表決,他認為,表決方面應該回歸釋字342號,與許宗力大法官過去多次強調的國會議事自治範圍。

不過尤伯祥此時打斷黃國昌說,黃沒有回答499號有關責任政治的問題,黃國昌則回應說,如果不記名表決就會有損責任政治,那民進黨團如今怎麼能釋憲?公開直播大家都看到民進黨反對國會改革修法,對一般選民的政治責任判斷來說,並沒有問題。

黃、尤唇槍舌戰

但尤伯洋再次打斷說,釋字499號以後,議事錄就是大法官審議立法院相關判決的重要依據,若只看議事錄,就是沒有立委具名表達贊成與反對。黃國昌則說,他已經回答過尤伯洋問題了,「雖然你可能不太滿意」,但尤伯洋再度質疑,藍白當初還認為民進黨團不能聲請釋憲,是否有自相矛盾?

黃國昌則回應說,由於民進黨也贊成12條國會改革法案,因此他認為民進黨不能算《憲法訴訟法》第49條的「少數委員」,但這與議事錄沒有各立委具名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