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視窗〉提升電價審議獨立性 先修正能源政策

黃耀輝 2024/07/11 18:14 點閱 2509 次
立法院9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電業法第49條」修法等案,最終朝野並未達成共識。(中央社)
立法院9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電業法第49條」修法等案,最終朝野並未達成共識。(中央社)

立法院9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電業法第49條」修法等案,最終朝野並未達成共識。

立法院審電價?

國民黨團的提案,擬將電價審議權由現行的電價審議委員會(電審會)轉予立法院;民進黨團則認為電價審議屬於專業、非政治可以決斷。經濟部長郭智輝則表示,電價審議可能因此失去「獨立性」,使電價審議具不確定性,影響台電財務,不利台電永續經營。

眾所周知,國民黨團的提案,主要是因為看守政府的經濟部在4月起調漲電費11%,時機選擇落在總統、立委大選之後,本身就是「政治」的考量和決斷。另外,民進黨曾嚴批馬政府的油電雙漲,蔡總統為非核家園政策背書,兩次說過「預估十年之內,不會有大幅度調漲電費的可能」,但她八年任內電費卻調漲了四次,漲幅高達35%,比馬政府調漲23%高出甚多。

未尊重電審會專業

尤其此次調漲電費,無異是對居高不下的通貨膨脹火上加油,而且一調漲電價,就陸續發生區域性停電事件數十起,在野黨當然必須做出「政治」反應。

再從電價審議的專業來看,蔡政府的能源政策,和2017年公告的電費計算公式自相矛盾;經濟部甚至越俎代庖,對電審會傳達政治指示,並未尊重電審會的專業及獨立性。

例如,費率公式的相關計算因子中,包括購電、輸配電及公用售電業支出,都含合理利潤。若按規定計入「合理利潤,並反映成本」,台電怎會自2022年起每年發生二千多億的虧損?

撥補、凍漲都不宜

再就反映成本而言,應按電力供給過程所需成本,反映於各類用戶電價,「落實使用者付費」,也就是成本上升應由用電者多繳電費,但經濟部卻透過稅收撥補台電就違反此原則。連八次「凍漲」,不就是該漲而不漲,違反自己訂定的費率公式,電審會又有何獨立性可言?

此外,依政策方向設定績效面向,審視台電的經營績效表現。結果經濟部訂定的電價績效指標,包含穩定供電及節電減碳二個面向,問題是上位的「非核家園」能源政策出了問題,放棄「夠、穩、廉、潔」的核能,造成成本上升(不廉),供電受天候影響(不穩),火力發電例如天然氣接收站,很難通過環評(不夠),煤、氣發電占比高達八成,增加排碳及空污(不潔),讓台電當了錯誤能源政策的冤大頭,目前發電成本約一度4元,每賣一度電就賠1元。將來核電歸零之後,豈不是更影響台電財務調度,不利台電永續經營?

能源政策務求專業

因此,解決電價審議的爭議,當前急務在於能源政策要從「專業」出發,擺脫神主牌的政治性束縛,定調在「夠穩廉潔」的能源結構上。

在電價審議方面,提升電審會的獨立性跟專業性一樣重要,有必要增加專家學者的比例至三分之二以上,且由各政黨按比例推薦,才能擺脫政治考量,反映燃料成本,做出該漲就漲,該跌就跌的專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