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應經營婚姻

陳志偉 2024/07/04 09:57 點閱 1903 次

最近從陸劇中,看到有些刻劃婚姻十分深刻,其中有一段婚後才明白的道理。

許多男人結婚時慷慨激昂的一一句「我養你」,等到離婚時變成「妳是我養的」;結婚時大氣地說「妳要什麼我都買給你」,離婚時變成「你有什麼東西不是我買的」。

愛還在的時候,什麼都是妳的;等到不愛你時,什麼都是我給的。

男人的說詞

在我陪伴的案例中,看到類似的情況。當先生外遇與太太爭執時,最後拿出的武器,就是「房子是我買的、車子是我買的,妳跟孩子生活的錢都是我給的」。所以男人眼中的太太,應該提供我生理需求、幫我生孩子、幫我養孩子、處理我爸媽的事情,因為你的錢是我「辛苦」賺來的。發生外遇了,處理了就好,這不過是我在外拚搏必然發生的插曲。

原來,在這類男人眼中,妻子與台傭唯一區別,不過是否可以合法提供性生活。男人在婚姻當中,不但不感激辛苦生下跟著你姓的孩子的太太,反而會覺得,因為是我,太太才擁有現在,感激的應該是她。

女性是弱者

當男生自以為以雄性動物的角色建立婚姻,提供經濟就是婚姻全部的時候,於是結婚時是女方要搬家,離婚還是女方得搬家。女性以離開脫離婚姻的挾制,寧可淨身出戶,什麼都不要,也不想再看到那個害她變得這麼苦的男人,以及讓什麼事都變得理所當然的婚姻時,女性的婚姻終其一生都在搬家,進入婚姻或逃離婚姻。女性在婚姻中沒有house的主體,如果有,只是為孩子。

根據美國婚姻大師的Amato的研究,女性離婚之後,最大的問題是由於負擔絕大多數生產與養育的歷程,與孩子有緊密連結,因此孩子的撫養仍然多半由女方負責,離婚男子對於與前妻所生孩子的贍養經濟提供,當男性再婚後多半都停止,平均時間不超過5年。

因此離婚後獨自撫養子女的女性,並且因為經濟能力,必須搬離原來居住的社區,找一個較小的房子,因此十分容易陷入貧窮及離開原來社群的循環。

婚姻中的苦

女性在婚姻中受的苦,無論是害他受苦的這一類似的男人,或是自己雖然沒有這麼做,但缺乏身歷其境的男人,都無法感受到。於是無論哪一型,我們都是變本加厲,讓婚姻先變得俗不可耐、後來演化成為不值投資的事物。

身為男人,我之所以這麼說,不是我比其他男人高尚、偉大、超然,或是我多麼體貼女性。實在是因為,每一次的陪伴、協談中,看到這麼多在婚姻中受苦的女性,一個個都面臨男人在進入婚姻後的獨居、不上心,以至讓女性陷入在婚姻中的失戀、孤單與無力。最後演變成離與不離的掙扎。

因此,我必須說,如果教會不出面教導男士們該如何經營婚姻,恐怕教會過度引用聖經中「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來看待婚姻,就是導致男士們行成為瑪加基書中所說「以強暴待妻的人」,這是上帝所厭惡的。

我還是期待,親愛的姐妹們,成為一位幫助者,告訴你的弟兄,妳在婚姻中想要的;而親愛的弟兄們,讓我們起來認罪悔改,透過經由我們努力經營的婚姻,成為一件又一件神榮耀的見證。

當然,女性也一樣有必須改變之處,但那些,讓女性自己來說,就請弟兄們先改變自己,活出神美好的心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