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新青安貸款反而變成炒房資金,財政部推出限制措施。財政部27日宣布,未來購屋的新青安貸款將加強審核機制,且只能貸款一次。查核機制包括貸前、貸後由銀行審核,還有勾稽門牌等資料確認貸款是否用來購買自住屋,若不符規定將取消利息補貼。
需簽自住切結書
精進規劃管控及優化措施包括:落實貸前審核(15項審核措施)、強化貸後管理或稽查(建物謄本查核、不動產購價回查與貸後繳款查證機制)、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違反規定終止利息補貼),並透過政府資料勾稽,確認是否符合自住條件。
財政部指出,近期外界高度關注新青安貸款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未符購屋自住使用等疑義,財政部已督導公股銀行參照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全面檢視相關貸款管理機制,並應澈底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
只能貸一次
例如,有無第三人以同一帳戶轉入多戶房貸扣繳帳戶繳納本息、貸後回查實價登入資料是否有與成交價不符、檢視建物謄本是否有所有權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等,並積極進行新青安貸款案件與政府資料勾稽作業,倘確有未符規定,依安心成家之政策目的,審酌個案情形處理。
另為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為及考量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修正青安貸款原則,新增「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之規定,另各行庫對於新貸戶亦將徵提自住切結書,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補貼的利息。
有記者質疑,過去是否有出現新青安貸款兩次的狀況?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回應,目前所知並沒有,但畢竟新青安在實務上有出現一些問題,因此還是要強化措施與審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