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同意立院覆議結果與釋憲是兩回事,不應該混為一談!」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27日表示,政院將於下午兩點半向司法院提出釋憲,因為內容有違反權力分立。被問到行政院是否應該同意立法院覆議結果?陳世凱表示,同意覆議表決仍可提釋憲,畢竟新法已經生效,官員備詢與28日總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都會適用,因此仍可提釋憲。
院會通過提釋憲
卓榮泰在院會中強調,行政院已經接受立法院表決否決覆議的結果,且法案經過總統公布已經生效,但相關法律在修法過程有重大瑕疵,有違反民主國、權力分立、立法明確性、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為了維護憲政秩序,需要按照《憲法訴訟法》第47條提出釋憲。
另外,為避免憲法保障人權難以回復重大損傷,行政院盼判決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陳世凱表示,行政院將於下午兩點半,請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委任律師李荃和到司法院遞狀。
同意26日法案已生效
被問到如何因應暫時處分前的空窗期,陳世凱表示,要看立法院的作為、如何要資料與質詢的內容,內部都有在討論,但目前專注在暫時處分申請,希望能得到憲法法庭的正面回應,至於半年暫時處分完的後續因處作為尚未討論。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質疑,行政院的覆議案已經遭到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應該接受國會改革法案,不能提釋憲。對此,陳世凱回應說,卓榮泰已經按照《憲法》第37條,副署國會改革法案,對法案提覆議與後續釋憲是脫鉤的,行政院已經接受相關法案,總統也已經於24日公布、26日相關法案便生效。
媒體詢問,有學者認為由於相關法令尚未實施,行政院不能在沒有法律窒礙難行的狀況下就提釋憲,陳世凱則回應,行政院覆議後對法案後續提出釋憲有很多例子,且國會改革法案已經生效,對如今的官員在立法院備詢,還有28日卓榮泰到立院施政報告都會有效,應該可提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