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23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26章47節到56節)

林意玲 2024/05/22 04:49 點閱 535 次

5月23日

讀經:馬太福音26章47節到56節

主題:猶大賣主,彼得發義怒

47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48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49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
50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51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彼得,約翰18:10)
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54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55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56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內容重點:
耶穌禱告掙扎後坦然面對死亡

世界的辦法是「許多人」和「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參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勢眾和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仗,其實是一敗塗地。

羔羊的原則是「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23)。
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會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來試圖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
良善的目的,必須用良善的手段去達致;我們即使是為著最好的目的,若是使用錯誤的手段,必不能得著主的稱許。
任何屬靈的動機和目標,決不能用天然的能力來促成。

主在本節的意思是說,祂若是想要避免喝這杯(十字架的苦)的話,祂自有屬天的方法來保守祂,根本無須人為祂作甚麼。
主不是不『能』救祂自己,而是不『肯』違背神旨、勉強神來保守祂。
主雖然有很好的方法可以解救祂自己,但祂為著顧到神旨意的成全,寧願不用;可見要緊的,並不是事情的平安順利,乃是事情能否照神的旨意成就。

大綱:
一、親嘴與出賣
二、主禁止彼得砍大祭司僕人
三、耶穌知道祂可以行神蹟自救
四、再提醒應驗失知的預言、自己的使命。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詩篇39:9)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21)

啟示:耶穌走向自己的命運,我們也要效法祂

2024年起,每周一到週五上午YouTube與臉書粉絲團,都會推出10分鐘的【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與大家一同查考聖經。我們從馬太福音開始,慢慢讀完整本新約,內容力求淺顯,特別針對不熟悉聖經的慕道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