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30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第22章34-40節)

林意玲 2024/04/28 23:28 點閱 428 次

2024年起,每周一到週五上午YouTube與臉書粉絲團,都會推出10分鐘的【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與大家一同查考聖經。我們從馬太福音開始,慢慢讀完整本新約,內容力求淺顯,特別針對不熟悉聖經的慕道朋友。

4月30日

讀經:馬太福音第22章34-40節

主題:最大的誡命

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內容重點:法利賽人接力質問,耶穌四兩撥4斤
大綱:
一、最大的誡命
愛神難嗎?
--祂創造
--祂賜自由
--祂拯救
--祂預備永生

二、其次是愛人如己
--民胞物與
--感同身受
--彼此相助

三、道理的總綱
--權衡決策的根據

37節「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原文「...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心思,愛主你的神。」
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所以說,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十條誡命可分為『對神』和『對人』兩大部分(參出廿3~17)。當時猶太人的禱告文中有一段即用37至39節這段話,一般的猶太人均知道,整個舊約的大道理就是愛神、愛人。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就是愛
愛乃律法的總綱,說出律法的原則乃是愛的恩典,而不是義的行為;凡只照律法的字句去遵行的,並沒有摸著神的心意。

啟示:愛神盡心力就可以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