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路上妨礙交通的變電箱,要由地方政府來拆,但主管機關會協助評估地點!」內政部長林右昌27日在立法院如此答覆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國民黨立委廖先翔則詢問,整平「無遮簷人行道」是否會有補助?國土署長吳欣修則說,會請地方政府一併納入整體道路改善計畫,就可獲得補助經費。
立法院內政、交通委員會27日聯席審查「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許多立委關注第8條「妨礙行人通行之固定設施」的改善與拆除,與第9條「建築物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地平面」的重修(騎樓整平)。
拆變電箱要有時限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質疑,妨礙行人通行之固定設施有很多,包括變電箱、瓦斯、電線桿與電信設備,很多都是經濟部主管,法條上規定「主管機關應協助規劃適合之方式或地點,辦理設施、設備之改善、遷移或拆除」,那應該由經濟部還是地方政府誰來決定?林右昌表示是地方政府,但主管機關也會協助評估。
經濟部國營司專委黃旭暉也說,若是拆除變電箱或電線桿,台電也會配合辦理。徐欣瑩另質疑,第8條還規定「設施、設備之改善、遷移或拆除」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但現況就是一直拖延不肯改善,她認為應該要制定時間上限,讓地方政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改善人行道的通行。
補助整平無遮簷人行道
「妨礙行人通行空間的固定設施,有包含騎樓嗎?」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詢問林右昌,林右昌表示有,廖先翔繼續追問說,如果建築圖說上寫「無遮簷人行道」,但後來所有權人有更動用地使用的狀況,法規是否既往不咎?林右昌也表示對。
廖先翔繼續問說,內政部過去有推「騎樓整平」專案,補助地方政府整平騎樓,那無遮掩人行道地面改善會有補助嗎?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會請地方政府一起納入路段改善方案。
廖先翔另詢問說,若在建築圖說上,並沒有標註為無遮簷人行道,是法定空地的話,適用「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嗎?吳欣修回應說,不會強制要求,但若所有權人(例如管委會)與地方政府協調,雙方都同意的話就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