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花樣多又難抓 綠委認應立專法

簡嘉佑 2024/03/13 11:20 點閱 4938 次
正國會民進黨立委陳俊宇(左起)、陳亭妃、李坤城、林岱樺與陳秀寳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立打詐專法。(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正國會民進黨立委陳俊宇(左起)、陳亭妃、李坤城、林岱樺與陳秀寳1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立打詐專法。(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詐騙太猖獗,綠營多名正國會立委共籲立專法!多名民進黨立委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詐騙手法層出不窮,但詐欺卻出現輕罪化,政府應提高相關刑責與執法強度,平台與電信業者也應盡查核責任。陳亭妃呼籲,詐騙花樣多,去年的打詐五法已難應付,政府應立打詐專法。

修正量刑範圍

民進黨立委吳琪銘指出,參照刑法《一般詐欺罪》、《加重詐欺罪》規定,台灣詐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往往出現法定刑偏輕的狀況,量刑標準也是法官審判的靠山,所以法務部應修正量刑範圍,訂立完善的標準。

李坤城表示,台灣詐騙的案件或金額逐年上升,但根據法務部資料,過去五年詐欺罪僅有0.5%被判刑三年以上;43%的案件都是判刑六個月以下。他說,經歴數次修法,仍無法遏止詐欺犯罪,顯見將法定刑提高遠遠不足,更應提高對詐騙首謀的刑責,招募進入詐騙團伙的行為也應制定刑罰。

需科技執法工具

民進黨立委黄秀芳表示,除了刑度加重之外,這幾年的打詐民眾難有感,原因就在於,各部會執行打詐措施時,詐騙集團又會應用新興科技,所以執法機關迫切需要執法工具與相關授權。她說,政府應立刻啟動相關的對話機制,將預防性措施法制化、並且持續推動科技偵查執法的制度。

民進黨立委陳秀寳說,政府應要求各大網路社群平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出具體的規範與改善措施,來防騙行為的發生。她說,同時落實檢舉的SOP,確認詐騙網頁或貼文出現後,要在24小時內下架。

應立打詐專法

民進黨立委陳俊宇表示,電信業者也要落實用戶查核的責任,以免詐騙集團一再利用人頭帳號申辦門號、辦假帳號,NCC應該修訂相關法規促使電信業者落實查核責任,未落實查核者則應再加重罰鍰。

陳亭妃指出,去年立法院通過打詐五法,但卻發現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手法不同就會出現不同的受害者,其中更涉及到個資外洩的問題,打詐需要各部會合作共同警惕,需要訂立專法才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