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從國外進口殺蟲劑回國販賣,沒有執照最高恐罰30萬元!環境部27日公布全國查核環境用藥(殺蟲劑、防蚊貼片等)結果,標示查核20273件、不合格達388件,原因為未經登記販賣或有禁止使用成分;用藥廣告查核違規樣態則大多是無照販售用藥。環境部提醒,購買環境用藥要注意合法標示,且不能私下販售。
環境部化學署長謝燕儒表示,去年全國環保機關查核環境用藥廣告、標示、偽藥與抽驗有效成分,總計25010件、平均合格率約96.9%。其中標示查核20273件、不合格有388件;廣告標示4608件、不合格有374件;抽驗125件環境用藥則有5件不合格,原因大多是民眾在電商無照販售用藥、用藥未向環境部登記與函有禁止使用成分。
謝燕儒提醒,選購環境用藥時,需要注意「要對症」:防治害蟲必須選用正確的環境用藥;「要合法」:產品外包裝上有環境部核准「環部/署衛製字」、「環部/署衛輸字」等字樣;「要時效」:確認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與「要識標」:依標示(產品外包裝)正確使用。
環境部化學署呼籲,請民眾堅守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境部核准「環部/署衛製」、「環部/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社群網路廣告推薦宣稱殺蟲或防蟲等效能的環境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