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一則關於國小兩兄妹,每天行程滿滿,平均每天只睡6小時的貼文,引發熱議,有人說每個人都有自己教養小孩的一套觀念,說不定當事人真的樂在其中,也有人援引二○一四年經立法施行後已具有國內法律效力的《兒童權利公約》,載明「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揚言要通報主管機關。
對此,筆者先分享一下日前觀看某網紅邀請各明星高中的數學資優生,挑戰amc12(全美中學數學能力測驗,12代表年級,對應台灣的高三生)的數學考題,事後訪談參賽學生的學習歷程,其中一位建中資優班畢業的學生說他在小二的年紀,就已經在讀高中數學,因為學校教得太簡單,他都已經會了。
上述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他有可能是被父母強迫完成當天的功課,也有可能是自己對於數理有高度興趣,半夜偷偷爬起來算數學,對於害怕數學的人來說,可能覺得匪夷所思,之於我來說,算數學本身真的是一件非常紓壓的事,所以我不喜歡跑步,但當我看到有人可以風雨無阻,每天清晨出門跑10公里,我完全可以同理,只要一個人找到自己擅長的領域並全心投入,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
或許真如當事人所言,小孩本身花大量時間練習,但也獲獎無數,並樂在其中,但不諱言的是,台灣父母大部分幫小孩從小就安排滿滿的行程,並沒有尊重小孩的意願,而是希望藉由這種密集式的訓練,讓小孩可以滿足父母的期待。
所以台灣學生從小就過勞,每天在學校待九個小時,放學後還要去補習班報到,學生學習疲勞,父母為了孩子的教養費用焦頭爛額,家人每天忙到連一起共用晚餐都沒辦法,形成雙輸局面。
筆者女兒沒有補習過,也不上學校第八節,從小到大,晚餐時間我們一家三口都能一起吃晚餐,彼此分享當天發生的甘苦,當親戚同齡小孩在補英文補數學,我家女兒每天趴伏在客廳地板玩拚圖,看倪匡的科幻小說。
如今親戚同齡小孩讀私立大學,成績不太理想,女兒讀清華大學,已經連拿5個學期的書卷獎。
教養小孩沒有標準答案,父母可以做的應該是陪伴、支持、讚美,並尊重小孩的意願,為人父母可以回想自己的成長過程,如果你不是為了滿足他人的期望而活,那麼別人也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期望而活,不要強迫孩子活成你想要的樣子,而是想辦法讓孩子活成快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