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航點包機 春節前後10日申請

簡嘉佑 2024/01/08 20:43 點閱 5568 次
交通部民航局8日起宣布,航空公司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0日飛航13個航點之客運包機。(網路截圖)
交通部民航局8日起宣布,航空公司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0日飛航13個航點之客運包機。(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為了讓民眾返鄉過年,兩岸13個客運航點,在春節前後各10日開放客運包機!民航局指出,考量春節是重要傳統節日及春節期間民眾的返鄉旅運需求,開放航空公司申請於春節前後10日,13個航點客運可包機直航,其中包括瀋陽、長沙、西安與天津等地點。

春節前後10日可申請

依據陸委會去年3月9日公布的「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對有需求但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得申請包機。陸委會表示,滾動式檢討小三通及航點等政策,相關機關即已持續就恢復兩岸各層面交流,包括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進行評估及規劃。

當時陸委會考量業者營運量能及航班衡平等原則,規劃開放10個定期航班航點;評估有需求但尚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暫規劃得申請包機,共13個航點。

民航局表示,考量春節為重要傳統節日,及春節期間民眾的返鄉旅運需求,即日起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0日(1月31日至2月20日),飛航13個大陸航點的客運包機。

13航點可包機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指出,目前得申請飛航兩岸包機的13個大陸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與徐州。

業者應依民航法相關規定,於起飛前10個工作日,檢附包機申請書及包機合約副本等,報請民航局核准後飛航。

至今兩岸定期客運航點,民航局表示,目前於春節期間尚有運能可供利用,業者可視市場需求適時放大機型或在其獲配航權班次容量下增加載客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