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宣布,未來都更要拿3%土地興建社宅。圖為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system/assets/images/000/080/019/big/%E5%85%A7%E6%94%BF%E9%83%A8%E5%AE%A3%E5%B8%83%EF%BC%8C%E6%9C%AA%E4%BE%86%E9%83%BD%E6%9B%B4%E8%A6%81%E6%8B%BF3_%E5%9C%9F%E5%9C%B0%E8%88%88%E5%BB%BA%E7%A4%BE%E5%AE%85%E3%80%82%E5%9C%96%E7%82%BA%E5%9C%8B%E5%9C%9F%E7%AE%A1%E7%90%86%E7%BD%B2%E7%BD%B2%E9%95%B7%E5%90%B3%E6%AC%A3%E4%BF%AE%E3%80%82%EF%BC%88Photo_by_%E5%91%82%E7%BF%94%E7%A6%BE%EF%BC%8F%E5%8F%B0%E7%81%A3%E9%86%92%E5%A0%B1%EF%BC%89.jpg?170252765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縣市進行都市規劃,要保留至少3%用地給社會住宅!內政部14日宣布,未來在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在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相關土地供社會住宅使用,並要以專案方式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要保留社宅用地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包租代管計畫在公私協力的努力下,現已達每季媒合約7千戶的規模,計畫累計媒合數達8.9萬戶,有效契約數達6.5萬戶,也持續精進計畫內容,包括主動幫房客接軌300億租金補貼專案,及提供長者換居服務,進一步擴大居住協助對象。
林右昌說,未來將擴大土地盤點及精進各項配套措施,並要求未來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在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會住宅使用,並且要以專案方式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修法規範社宅用地
另外,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之「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亦需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以達成興建25萬戶社會住宅為目標。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指出,未來會修法新增「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或「社宅專用區」,讓進行相關規劃有法源依據。
外界好奇,此強制讓售機制可創造多少面積的社會住宅用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說,各縣市的都市開發計畫仍未確定,但如果有縣市要進行200公頃的區段徵收,該地就要拿出10公頃作為社會住宅,而這樣的面積可創造約5到6千戶的社會住宅,他甚至鼓勵地方政府,拿更多土地出來蓋社宅。
媒體質疑,強制讓售是為了解決地方興辦社宅的人力、財力不足嗎?花敬群否認說,是因為近年地方推動步調較緩慢,且各地《自治條例》規範不同,因此希望能擴大興辦,中央與六都有建立社宅連繫大平台,希望能一起想辦法增加社會住宅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