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三讀 工會商會都有意見

呂翔禾 2023/12/12 16:33 點閱 5692 次
立法院12日通過《最低工資法》,雇主若違法最高罰150萬。但工會批評,沒有制定最低工資調整應高於通膨率的規定。(中央社)
立法院12日通過《最低工資法》,雇主若違法最高罰150萬。但工會批評,沒有制定最低工資調整應高於通膨率的規定。(中央社)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最低工資法》通過,薪水將隨通膨指標調整,若雇主不給最低薪,最高罰150萬!立法院12日表決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調薪應參採指標。對此,工商協進會希望勞動部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小組成員;工會則批評說,法條內沒有明訂每年最低工資的調漲底線,勞工薪水仍缺乏保障。

「參採」物價指數調整

《最低工資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21人,由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包括勞方7人,資方7人,學者專家4人,其餘為經濟部及國發會代表各1人;條文並明定,最低工資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

其他得參採指標則包括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

工商界盼衡平調薪

條文也明定,審議會也設置6人的專家學者研究小組,每年4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評估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的30日前,就審議參採資料提出調整建議。審議會未能達成共識者,得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議決之。另外,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最低工資審議會通過之次日起1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

罰則部份,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並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且令限期改善。

對此,工商協進會表示,期盼勞動部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小組成員,並將產業界建議納入參考,以便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討論能更聚焦、更具說服力。

工會不滿無最低標

但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朱梅雪不滿指出,跨黨派立委都曾提案,要求最低工資調整幅度,不應低於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或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之漲幅,且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他直言,這是《最低工資法》應有的核心條文,如果沒有這一條,通過的《最低工資法》就是廢法一部,根本不能當作政績來宣傳。

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行政院草案寫說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是「應參採」,也寫了一堆指標是「得參採」,但不管怎麼寫,所謂參採,就是只需要參考但也可以不調的意思,最後每年調多少,一樣是由審議會共識決處理,和現況根本沒差,調幅的擬訂,一樣沒有公開透明,勞工權益仍然沒有明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