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財政部決提高基本生活費6千元與增加伙食費申報至3千元,以減輕民眾負擔!財政部官員23日宣布,因通膨影響,將提高繳所得稅時的基本生活費、伙食費減免與免稅扣除額,未來有望讓235萬戶受惠、減稅利益382億元。
減稅利益達207億
國庫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20.2萬元,較111年度增加6千元,預估受益戶數約235萬戶,較上一年度增加9萬戶,明(113)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宋秀玲指出,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財政部近期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將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千元,並自112年1月1日適用,以減輕員工負擔。調高基本生活費與伙食費免稅分別可讓民眾獲得189億與18億的減稅利益,合計207億。
免稅額提高後年適用
另外,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5.50%已達綜所稅免稅額、相關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調整標準(3%),因此113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與調高課稅級距金額,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175億元,民眾於後年申報綜所稅時可以適用。
外界關注台美《避免雙重課稅協議》的進度,對此,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強調,目前還在透過外交部與駐美代表處溝通,這要看美國國會的修法進度,而若美國修法完成,以台灣的程序來說是不用修法調整的,可以用換文的方式,以《稅捐稽徵法》第5條直接適用。
針對外界批評,蔡政府讓台灣民眾窮到不用繳稅,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回應說,是因為政府持續提高免稅額、基本所得稅導致,而需要繳稅的人所繳之所得稅也有拿來投資社會福利等建設。
圖說:行政院23日公布113年減稅措施,包括提高基本生活費、伙食費減免等。(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