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行政院現行『囤房稅』稅率太低,給建商優惠稅率時間太長,無法有效減少囤房!」時代力量15日表示,現行囤房稅規範太寬鬆,恐無助打擊囤房、減少空屋,因此他們呼籲應增加囤房者稅率,將地方民代排除在評價委員會,並縮短建商優惠稅率持有房屋時間。
最高稅率太低
時代力量表示,行政院現行最高囤房稅率僅4.8%,相比時力版本在持有自住空屋第7戶以上,規定稅率不得低於6%,時力版本較符合「多屋重稅」的精神。雖然財政部宣稱,地方政府可自行提高最多三成,但事實上卻沒有任何地方政府採行,行政院版的稅率間距對囤置空屋的投資客而言,根本就不痛不癢。
立委陳椒華質疑,未來稅率若改為2%至4.8%,地方政府訂的的差別稅率可能改成持有 100 戶以內課2%稅率、持有100戶以上課2.1%稅率,這樣有無違反地方政府「應訂定差別稅率」的義務?財政部的改革是不是打假球?
民代不能干涉房價
王婉諭表示,應把地方民意代表排除於「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外,讓房屋評定現值,能獲得專業與公正的評核。過去《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就已將評議委員會排除地方民意代表,不解政府過去支持的改革方向,如今倒換成財政部竟不同意,難道不同部會連委員會專業化的立場都不一致嗎?
另外,王婉諭指出,現行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早已無法實際反映房屋價格的變化,讓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差距擴大。因此時力黨團建議改為每二年就重行評定一次,以縮小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現況的差距,使長期房屋持有成本過低的狀況能有明顯合理的改善。
1年餘屋稅率1.5%
「沒有賣不掉的房子,只有賣不掉的價格!」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參選人陳泰源則說明,此次修法還有另一重點,就是建商的餘屋該如何課稅。他們主張起徵一年內未出售者,課徵1.5%稅率;超過一年未出售者,就直接以稅率4.8%來課徵,以鼓勵建商在一年內,以合理平實的價格,儘速將房屋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