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今年疫情雖消退,但景氣仍受通膨與升息影響,使銀行公會6日宣布,延長舊有貸款展延之金融協助措施到113年底。企業若有繼續經營意願,但本於113年底前到期者,得向金融機構申請展延6個月,最多延長到113年12月31日,盼藉此減輕企業財務壓力。
升息對企業影響大
銀行公會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之前將企業相關金融協助措施施行期間延長至112年12月底止,鑒於協助措施將於12月31日屆期,銀行公會考量全球因通貨膨脹而起之升息等因素,對經濟造成的衝擊,加以部分產業尚未完全擺脫疫情影響,故提供企業有充分恢復之緩衝期間,以減輕財務壓力,並持續協助產業強化疫後經濟復甦動能。
銀行公會於第14屆第1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將所訂企業舊有貸款展延之金融協助措施續予延長,並函報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備查,等到主管機關核復後函知各會員銀行配合辦理,重點說明如下:
簡化措施延到明年底
一、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者,如有財務週轉需要,在113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需展延之貸款本金,得向金融機構申請展延6個月,以及舊貸展延案件之存單徵提鬆綁、免徵提預估財報等簡化措施,也一併延長至113年12月31日。
二、「會員辦銀行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受理申請期限,自112年12月31日延長至113年12月31日。
個人還款到年底
至於個人的部分,金管會於3月時曾宣布,延長房貸、車貸、信貸等個人貸款的緩繳展延紓困措施,將期限自今年6月底展延至年底。先前已申請展延、仍受疫情影響者,可在期限內再提出申請。
金管會指出,民眾若受疫情影響導致還款出現困難,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可申請緩繳3到6個月,其他個人貸款的本金或利息也可申請展延3到6個月,且期間均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個人信用紀錄亦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