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擴大對象 立委:保護令難有效果

簡嘉佑 2023/10/19 13:44 點閱 19397 次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9日審查「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跨黨派立委都有提出法案。(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9日審查「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跨黨派立委都有提出法案。(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保護令無法保障家暴案受害者!立法院19日審查家暴防治法修正草案,衛福部長薛瑞元指出,修法會增加非同居情侶的保護措施,並將散佈家暴性影像列入法規。對此,國民黨立委溫玉霞指出,常傳出加害者不顧保護令騷擾,甚至惱羞成怒殺害被害者,是否考量提高違反保護令的刑責,增加嚇阻能力?薛瑞元允諾回答:「可以考慮」。

修法管家暴性影像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包括民進黨立委、國民黨立委、時代力量黨團與民眾黨黨團都有提出不同的版本,聚焦於法律適用親等的範圍、非同居關係伴侶的保障等議題。

衛福部保護司「家庭暴力通報事件被害人」統計指出,2022年家暴被害人通報人數高達123741,數字更是逐年上升。薛瑞元於立法院報告時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至今滿20年,本次修法會擴大保護對象、將「禁止散布性私密影像」納入保護令、業者也應協助相關影片下架。

違反保護令增刑責

溫玉霞指出,台灣家庭暴力指數居高不下,如虐兒、恐怖情人等社會事件層出不窮。但她強調,許多家暴被害人會申請保護令,但仍有不少案件照樣靠近,111年違反保護令的案件統計就高達5870件,顯見一紙保護令沒有辦法發揮效果,如何提高保護令的嚇阻力?

薛瑞元回應說,預防暴力的話要從教育入手,但在緊急處理的部分,保護令確實只有嚇阻的作用而已。溫玉霞說,考量到對人身安全的保障,是否考慮加重刑法,再度增加嚇阻力。薛瑞元允諾說,「可以考慮」。

被害者不願接受幫助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親密關係暴力已是家暴最常見的形式,但也常發生周遭親友通報事件後,家暴被害者卻不願意接受服務的狀況。對此,她呼籲,修法應要求政府可進行「訪視評估」,不僅能對加害人有嚇阻作用,被害者也能在政府單位訪視的過程中,更理解自己的權益,增加被害者開案的意願,以降低家暴黑數的狀況。

薛瑞元點頭表示,贊成委員的意見,但訪視應該要分級處理,因為如果都樣處理的話,可能會造成太大的行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