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經銷公益彩券 立委:需修法保障

簡嘉佑 2023/10/02 11:38 點閱 11217 次
全盲社工師藍介洲(左起)、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與台灣公益聯盟創辦人鄭龍水2日於記者會討論公益彩券的條例。(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全盲社工師藍介洲(左起)、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與台灣公益聯盟創辦人鄭龍水2日於記者會討論公益彩券的條例。(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身心障礙者申請經銷公益彩券的條件為「具工作能力」,這種沒有清楚法律定義的用詞導致許多仰賴輔具的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國民黨立委李貴敏2日於記者會呼籲行政院修改該法條的用語為有明確法律定義的「行為能力」,保障120萬名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

對此,國庫署專門委員李德勝表示,法規規定「具工作能力」才得從事公益彩券經銷,主要考量是防止人頭戶,並保障消費者安全,所以修正法規用語還要審慎考量與研議。他強調,現階段使用面試的機制來進行工作能力的遴選,但已經從寬認定,以保障更多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遴選定義難界定

李貴敏指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現行法規定義不夠明確,導致許多身心礙障人士的工作權益遭到侵害,所以本次與台灣公益聯盟等團體呼籲修正的重點在於「讓公益彩券經銷商的遴選條件回歸正常的法律定義」。

李貴敏舉例說,現行遴選條件規定:「應以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原住民及低收入單親家庭為優先」,但實際執行時,如何定義「具工作能力」卻難以精準界定,導致行政機關有很大的裁量空間,呼籲修改法規用語為明確法律定義的「行為能力」。

應成立就業委員會

台灣公益聯盟創辦人鄭龍水表示,我國統計身心障礙者已超過120萬人,他們在社會經濟都是社會中的弱勢,但許多身心障礙者只要接受職業訓練,其實能為社會盡一份心力,像是來到記者會現場的全盲社工師藍介洲就是台大社工系的博士。

他指出,因為租金或人事成本不斷上升,身心障礙朋友經營公益彩券愈來愈入不敷出,收入嚴重下滑,財政部應持續關注;運動彩券發行商也應考量納入弱勢族群。鄭龍水表示,雖然行政院有身心障礙委員會,但管轄範疇太廣泛,但未能聚焦核心的就業問題,強調行政院應成立「身心障礙障礙就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