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影像法規15日上路 散佈可令業者封網

簡嘉佑 2023/08/14 11:50 點閱 10413 次
圖說:跨黨派立委高嘉瑜(左一)、王婉諭(左二)都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上路記者會表達支持。(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圖說:跨黨派立委高嘉瑜(左一)、王婉諭(左二)都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上路記者會表達支持。(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移除網路性影像的法規15日正式上路,網路平台若不肯協助移除性影像,將依法持續開罰,最重可以令其「封網」!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今年2月到6月成人性影像案件高達1327件,超過4成是男性受害者,顯見全民都是潛在的受害者,呼籲業者積極配合下架、被害者則應保持冷靜,保留證據。

跨黨派立委高嘉瑜、游毓蘭、王婉諭也到場表達支持。高嘉瑜說,隨著法規落實,針對散佈性私密影像的加害者,也能有法規依據能夠強制處罰,對受害者也能提供更完整的保護。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規定網路業者,「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性侵害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且要求保留證據180日,以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如果業者沒有改善,可處6萬到60萬元的罰鍰,得按次處罰,最嚴重可對業者進行「封網」。

封網保護被害者

衛福部公布,111年2月到6月成人性影像案件高達1327件,同期增長將近5倍,其中42%是男性。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超過4成性影像受害都是男性,者已顛覆社會的想像,意味著性影像事件已經不分性別,全民都是潛在的受害者。

此外,超過8成的性影像都是由網友散布。張秀鴛呼籲,民眾交友時也要提高警覺。她也指出,除了受到暴力脅迫的性影像案件是「非告訴乃論」之外,其他狀況都是「告訴乃論」,民眾要主動尋求協助,警調單位才能介入。

至今性影像移除的成功率有71%,但仍有29%難以下架。張秀鴛表示,統計有63間平台不願配合下架行為,如果持續不配合的話,就會祭出罰鍰,最重會透過「封網」的方式保護被害人。

冷靜保留證據

衛福部官員表示,性影像事件不能單靠政府,因為大多數性影像事件都在境外平台流傳,所以相當需要業者的協助,同時被害者也應「保持鎮定,不要答應加害者的任何要求」、「無論有沒有想報警,都需要保留證據」、「尋求性影像處理中心尋求協助」,並「調高社群的隱私,避免被群眾騷擾」。

官員指出,要有證據才有助於警方後續的追蹤,所以被害者看到性影像外流時,應冷靜保留證據,需要全版的截圖、時間日期、散佈者的帳號與影像外流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