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檢調起訴,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最嚴重面臨七年以上的刑期,還會被終生褫奪公權!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根據法規,高虹安只要一審被判貪汙,就會被停職,若二審改判無罪,就可回復市長職務。律師詹晉鑒則認為,在法庭攻防中,高虹安可能會通過「無罪答辯」,讓訴訟時間延長到任期結束。
檢方訴求褫奪公權
高虹安去年遭檢舉詐領立委助理費,檢方14日決起訴高虹安。檢方表示,高虹安要求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並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且「高虹安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對此,高虹安回應表示,自案件偵查以來,檢察官早就認定她有貪汙,對於出現這樣的結果一點都不意外。她強調,檢察官針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完全不管不顧,她的助理都有工作加班,也非人頭,如此「何來詐領助理費、加班費一說?」
一審有罪就停職
黃帝穎受訪時指出,北檢認為高虹安利用職務詐取助理費,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她,這是最低本刑7年以上重罪。他說,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貪污一審有罪的話,需立即停職,等於高虹安只要一審判有罪,不論上訴與否,都將即刻停職新竹市長。
他說,到了兩審或三審階段,如果法院最終同意褫奪公權的話,高虹安就會喪失市長的身分,且終身不能參選;但如果高虹安成功翻案的話,就可以申請復職,並有相關的補償措施。黃帝穎認為,就目前狀況來看,高虹安辦公室主任與助理都已經認罪,高虹安要無罪的空間相當有限。
高可能以拖待變
詹晉鑒受訪時也說,即使採取最寬鬆的實務見解,高虹安確實有將詐領的助理費用挪用至「私人用途」,例如卸妝棉及衛生棉等,這顯然與公務無關,有很高的可能性被認定具有「不法所有意圖」。
他表示,如果事證明確的話,還是會建議認罪,並想辦法找到減刑事由,或可以「公益捐」的方式,爭取比較低的刑度,或甚至是緩刑。然而,詹晉鑒認為,高虹安確定敗訴的話,就會失去好不容易取得的新竹市長職位,推測還是會先採行「無罪答辯」的方式,拖延訴訟時程到市長任期結束。
對柯選情有影響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則指出,對民眾黨而言,高虹安一案堪稱民眾黨進入政壇後,最大規模的公職人員私德案件,起訴就一定會成為攻擊目標,若高在大選前被判有罪,對柯文哲大選的情勢必造成衝擊。
他說,對郭台銘而言,是否還會採取去年的態度,與高虹安保持距離?會成為郭決定參選前的政治態度必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