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上路 研發費可抵營所稅

呂翔禾 2023/08/07 17:35 點閱 11725 次
台版晶片法案將於7日上路,政府最高給關鍵產業研發費25%的投資優惠。(中央社)
台版晶片法案將於7日上路,政府最高給關鍵產業研發費25%的投資優惠。(中央社)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為了鼓勵半導體、電動車進行研發,政府最高給研發費25%的租稅優惠!俗稱台版晶片法案的《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將於7日正式上路,預期台積電、聯發科與瑞昱等半導體大廠有望適用相關規定。不過經濟部官員也強調,電動車、5G產業同樣具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也能申請租稅優惠。

觀察2022年上市櫃公司財報來看,台積電、聯發科、瑞昱、聯詠、群聯、台達電、南亞科及華邦電等公司在研發費用、研發密度皆符合申請門檻。

史上最大投資優惠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俗稱「台版晶片法」,針對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提供研發支出的2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並得以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的5%,同樣抵減當年度營所稅,且機器或設備支出金額無上限。

二者合計的抵減稅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的50%,外界視為史上最大投資抵減優惠。經濟部訂定適用門檻為,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須達新台幣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設備支出達100億元,且2023年有效稅率為12%,才能適用產創條例10之2的租稅減免。

5G產業也可申請

產創條例第10條之2的施行期間至2029年12月31日,經濟部官員表示,符合申請條件的業者目前以半導體大廠為主,但電動車、5G通訊等新興產業極具發展潛力,隨著業者持續加大投資力道,未來幾年仍有機會適用。如未符合前述條件的公司,亦可申請研發或智慧機械投資抵減。

針對新法上路,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政府為避免過度申請租稅優惠,企業當年度如果已申請適用產創第10條之2的研發投抵,全部研發支出不得重複適用其他的租稅優惠,比如產創第10條研發投抵、第12條之1研發費用加倍減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