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肝梅果三罪狀 消基會團訴好市多

簡嘉佑 2023/07/31 15:16 點閱 8292 次
消基會直指好市多處理A肝梅果事件的三大罪狀,決提起團體訴訟。(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消基會直指好市多處理A肝梅果事件的三大罪狀,決提起團體訴訟。(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好市多A肝梅果事件未了!未能及時下架、忽略非財產的損害賠償,賠償不符合慰問金額規範,消基會直指好市多處理A肝梅果事件的三大罪狀,決提起團體訴訟!訴訟召集人律師陳智義31日指出,好市多作為跨國企業,面臨美國3月就出現毒梅果事件,至今未能妥善維護消費者權益。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前經食藥署抽驗冷凍莓果類產品於邊境檢出A 肝病毒陽性,食藥署也已依法裁處750萬元,並要求好市多應於2023年5月10日提出相關改善報告,並暫時禁止冷凍梅果產品進口。好市多也提供「憑購買記錄全額退費、並另外提供商品等價慰問金」,並補助500元檢驗費用。

好市多三大罪狀

陳智義指出,好市多處理A肝梅果事件有三大罪狀:

一、今年3月美國FDA就有檢驗出梅果產品有A肝病毒,而好市多作為跨國企業,卻未能預防性進行下架,並告知消費者進行診斷,有重大過失。

二、A肝梅果事件不僅對消費者的財產造成損害,更對健康造成隱患,導致群情譁然。但好市多僅卻選擇「退一賠一」的慰問政策,針對非財產的損害賠償是隻字未提。

三、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好市多買一賠一不僅沒有誠意,甚至還不符合法律的規範。

纏訴恐長達多年

律師邱政勳提醒說,本次團訴收件截止日期僅到8月20日,受害民眾如果想參與類似團體訴訟,可備妥購買證明,與A肝病毒的檢驗報告。

針對團體訴訟曠日費時的狀況,邱政勳說,先前胖達人的案件纏訴長達6年之久,所以類似的訴訟都需要長久的時間,還是希望消費者能共同出面爭取權益,目前消基會已有60多位消費者申訴,加上行政院消保官的相關案例,已經超過團體訴訟20人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