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檢察官負擔太重、權力太大,應將案件分給警察處理,同時限制一審起訴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12日與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召開記者會,盼推動2項司法改革:刑警偵辦刑案、限制檢察官起訴權。曹興誠強調,現在檢察官處理案件太多,應該將5年以下的罪交給警察處理就好,同時也要限制檢察官起訴權力,避免司法案件拖太久。
此次人權聯盟相關倡議難得獲得藍綠黃白等跨黨派立委支持,包括時代力量的邱顯智、民進黨的蔡易餘、國民黨的游毓蘭與民眾黨的賴香伶。
檢察官接案太多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理事長陳為祥表示,地檢署未結案件逐年攀升,111年比起108年增加1.7倍,高達10.9萬件,但地檢署實際負責處理案件人數不到8百人,每年檢察官需處理930件,但警察中刑警有7128人,然後地檢署起訴5年以下罪刑者佔全年超過65%,可見司法人員疲於奔命。
陳為祥說,檢察官針對一審無罪判決的上訴率近82%,但維持無罪的比例仍高達80%,多數訴訟其實是無效之上訴。他強調,這凸顯1.檢警重複調查工作,還有2.檢察官無效上訴比例高。因此,人權聯盟建議,有期徒刑5年以下者,由司法警察負責偵查,並要求檢察官不得對一審無罪判決提出上訴。
刑案授權刑警辦理
人權聯盟指出,若這樣做可以減少檢察官65%的工作量,犯人若有搜索扣押的必要,應由司法警察直接向法院聲請,同時也要強化防止吃案的機制。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說,民眾期待司法改革已久,但現在基層檢察官年均需負擔900多件案件,行政院今年又推打詐下,已無力負擔相關業務。
曹興誠直言,台灣司法因案件太多,形同血管堵塞,應該仿效其他國家,將刑事案件主要交給刑警偵辦,並限制檢察官一審敗訴後起訴的權力。曾擔任律師的邱顯智說,以前曾遇過被害人被幫派分子綁到海邊毒打,但此案進入司法後,兩年才開一次庭,就是因為檢察官案件太多,恐讓民眾對司法體系失去信心。
避免司法程序重複
游毓蘭也說,全世界很少有國家像台灣一樣,什麼事情都要做卻沒什麼權力,行政院推動「打詐行動綱領1.5」後,法務部要增加檢查人力600人,顯然政府也知道現行制度已經讓檢察官無力招架;蔡易餘表示,小案由第一線警察偵辦,並給檢察官起訴意見,就可以避免司法程序重複,讓檢察官專心辦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