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民團11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的性別三法修正草案,呼籲建立入場輔導機制。(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system/assets/images/000/077/550/big/%E5%9C%96%E8%AA%AA%EF%BC%9A%E5%A4%9A%E5%80%8B%E6%B0%91%E5%9C%9811%E6%97%A5%E5%85%B1%E5%90%8C%E5%8F%AC%E9%96%8B%E8%A8%98%E8%80%85%E6%9C%83%E6%8F%90%E5%87%BA%E6%B0%91%E9%96%93%E7%89%88%E7%9A%84%E6%80%A7%E5%88%A5%E4%B8%89%E6%B3%95%E4%BF%AE%E6%AD%A3%E8%8D%89%E6%A1%88%EF%BC%8C%E5%91%BC%E7%B1%B2%E5%BB%BA%E7%AB%8B%E5%85%A5%E5%A0%B4%E8%BC%94%E5%B0%8E%E6%A9%9F%E5%88%B6%E3%80%82%EF%BC%88Photo_by_%E7%B0%A1%E5%98%89%E4%BD%91%EF%BC%8F%E5%8F%B0%E7%81%A3%E9%86%92%E5%A0%B1%EF%BC%89.jpg?1689053487)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受害者不敢講、裁罰金額又低,企業懶得管性騷擾事件!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11日於記者會表示,許多中小企業沒有調查性騷的能力,應建立入場指導機制,引進專業人才指導雇主處理職場性騷擾。暨南大學特聘教授王佩玲呼籲,應由總統府成立防治辦公室,並提出完整的性暴力防治計畫。
民間版法案出爐
民團也聯合提出「民間版修正草案」,王如玄指出,台灣《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三法)長期以來存在區辨困難,各法主管機關衛福部、勞動部、教育部互相推諉、資源未整合,以致被害人無法獲得法律保障。
她指出,性騷擾三法修正草案主要訴求包括,「主管機關訂定性騷擾防治、教育與宣導計畫」,並規範雇主每年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其中「旁觀者介入」是杜絕職場性騷擾重要一環,明定性騷擾防治教育應包括旁觀者介入培訓。
成立總統府辦公室
台灣防暴聯盟蒐集自5月31日至7月7日一個多月來共94件具名舉發的案件,其中屬權勢關係則有78件,佔超過八成。台灣防暴聯盟祕書長廖書雯表示,縱然台灣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刑事告訴與行政申訴法律體系早已建立,但上述案件在案發時卻鮮少進入體制內處理。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特聘教授王珮玲進一步說,Metoo風波橫跨各行各業,涉及到政府各個部會,此國家應負起責任,首要包括「總統府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因在許多國家都以最高規格來面對,包括設立專責辦公室、研究單位、統整政策、推廣教育訓練等。
她舉例說,如美國正推動性別暴力的全國計畫,除了設立性別暴力防治辦公室之外,政府更應提出行動綱領,內容應包括:進行全國性基礎調查、全面檢視性別暴力防治法規、發展校園及民間各界性別暴力預防課程、培力及維持防治人才庫,加上協助企業建立因應機制。
中小企業要懂性平
「建立入場輔導機制」,本次修法加重雇主未盡性騷擾防治責任,且台灣有超過8成公司是30人以下的中小性企業,可能無力處理職場性騷的狀況,呼籲政府應依雇主僱用人數規模大小加重裁罰外,更求政府建立入場指導機制,引進專業人才指導協助雇主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採取有效糾正補救措施。
「提供被害者協助資源」,修法應規範雇主應給予被害人職務調整的選擇,以免受害者因為害怕失去職務而不敢告發,同時對雇主違法報復禁止規定者加倍裁罰。被害人因為性騷擾需要醫療、心理諮商而請假時應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