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升囤房稅率 決採全國歸戶計算

呂翔禾 2023/07/06 13:06 點閱 7687 次
行政院6日公佈「囤房稅2.0」,盼以全國歸戶、提升稅率方式打囤房,引發討論。(資料照)
行政院6日公佈「囤房稅2.0」,盼以全國歸戶、提升稅率方式打囤房,引發討論。(資料照)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民間囤房將用全國計算戶數,行政院盼藉此擴大打房!行政院6日宣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率決由現行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更祭出「全國歸戶」機制,不再以各縣市計算是否囤房,財政部希望新稅制能最快在明年7月上路。不過建商憂心,直接全國歸戶會造成諸多無辜者受害。

囤房稅改全國計算

財政部表示,就房屋所有人(含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之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將可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4.8%,各地方政府均應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課徵。

財政部指出,為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將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為1%,另外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之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至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

盼明年7月上路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房屋3戶以內,可享優惠稅率1.2%,第4戶起將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目前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等10縣市已開徵囤房稅。

財政部官員說,假設房屋所有人在兩個縣市各有兩戶,以前是各自用兩戶的稅率計算,未來將會以4戶的標準計算。財政部表本次修法希望在今年9月底前送立法院,今年底前完成修法,並在2024年7月開始新制,就可以在2025年5月徵收到第一批「囤房稅2.0」

都更、合建恐遭波及

不過此政策也受到不少批評,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5日曾表示,政府若將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對於不是出於購買、並沒有囤房動機者,一定會傷及無辜。例如因都更危老或其他合建分回、債權人承受擔保品、起造人生產等情形,只因為「戶數」因而增加,就毫無例外的課稅懲罰,就是亂課稅。

他還強調,政府如以囤房為由,全國一致逕為調漲房屋稅率,對於稅基高的縣市,將造成嚴重的「稅災」,城市建設也會在重稅之下難以進行,重稅也變成民生沈重負擔,全民集體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