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打炒房! 預售屋五年內不得轉售

簡嘉佑 2023/04/25 12:19 點閱 10594 次
內政部長林右昌25日公布平均地權條例子法的細節。(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內政部長林右昌25日公布平均地權條例子法的細節。(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預售屋不得轉售、私法人將限制購屋!內政部長林右昌25日公布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說,私法人沒有居住的需求,但私法人購屋的狀況卻連年增加,損及一般民眾的居住權益,故將限制私法人購屋。為了打擊炒房狀況,內政部也強調,若非重大事故,否則五年內不得轉售預售屋;且建立實名制的檢舉金制度。

私法人購屋 炒房嫌疑

林右昌表示,私法人原則上無購屋需求,但108年私法人購屋達10219戶,111年購屋數量飆升至22502戶,且確實有短期進出的狀況,影響國人居住權益,有必要加以限制。

他強調,但考量私法人執行業務需求,並考量公益性、必要性,提供部分狀況下,私法人購屋「免經許可」,包括公營企業、買受瑕疵房屋物件、法院拍賣、文化資產、依法律規定有優先、都市更新、危老重建與合建等狀況。

限制預售屋轉售

林右昌說,過去投資客常以預售屋換約方式,進行短期炒作,為了遏制此現象,除非發生重大事故,否則預售屋簽約後,五年內不得換約轉售。

如有下述特殊狀況,仍可以轉售預售屋:「本人因非自願性離職,逾6個月未就業」;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出現「罹患重大傷病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或「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或讓與」。

針對該限制規範仍不溯及既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說,平均地權條例禁止預售屋換約,是法律的新規定。許多先前購屋的民眾還在交屋的等待期,為了避免影響到過去不知情的民眾,所以不溯及既往。他也強調,如果溯及既往,就需要替預售屋換約制度提供更大的例外樣態,反而影響打炒房的力度。

檢舉炒房需實名制

林右昌說,建立檢舉金制度,是為了精準打擊違規炒作的行為,但為了防治不實檢舉或浮報的狀況,所以要求檢舉人需實名制,且必須提出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完整資料。

他表示,民眾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以一定比率的實收罰鍰作為獎金,規劃調降獎金比率為30%,且不訂金額上限。也就是若以罰鍰1千萬來說,檢舉人可拿到300萬元獎金。